关于泰兴市人民医院120急救车采购项目
修改设备配置技术要求的通知
各投标单位:
招标人对本项目设备配置技术要求进行了适当修改,修改后的内容见附件。
特此通知!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120救护车配置要求
一、车辆要求:
★1、车型:进口奔驰,型号:凌特324
2、车辆外型尺寸:长≥5900mm,宽≥1900mm,高≥2800mm
车辆医疗舱尺寸:≥3200mm,宽≥1700mm,高≥1800mm
★3、发动机
尾气排放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上牌照要求。
发动机排量≥3.49L,汽油发动机。
二、车身及医疗舱:
(一)车身为白色,四周中部配有按照江苏省卫生与计化生育委员会苏卫医(2014)65号文件规定的救护车标志,车身上下贴有红色反光带。车顶前部采用LED长排警灯或者一体化镶嵌式LED蓝色警灯(低耗爆闪),双电喇叭、警笛、麦克、警报声响为慢速双音转换调,符合公安部《警灯、警报器管理使用规定》有关规定。
车厢后顶部装有LED蓝色警示灯。 医疗舱侧门为推拉式,后门为掀背式或对开式,车门关闭后密闭,防水防尘。医疗舱内照明系统满足医务人员在舱内救治病人的需要(不少于4支36瓦灯管)。
(二)医疗舱配置
车内医疗设备配置需心电监护仪、除颤仪、心电图机、呼吸机、吸痰器、氧气瓶、推拉担架等,具体配置要求:
(1)驾驶室与医疗舱安装分隔墙, 分开前后车厢, 分隔墙上有二个滑行窗
(2)医疗舱前后对讲系统 1套
(3)分隔墙上安装急救箱固定装置 1套
(4)医疗舱分隔墙安装一张有安全带的可折叠医生座椅 1张
(5)医疗舱左侧安装设置可以置放2个10L氧气瓶的柜子 1套
(6)医疗舱左侧安装一个轮毂医疗柜,上方设置长条输液泵固定杆 1套
(7)医疗舱左侧顶部安装1个8门透明滑行储物柜 1套
(8)医疗舱内右侧安装带有安全带的三人座长条椅 1套
★医疗舱内覆设有完备的密闭式供氧系统。氧气管道预埋无外露,采用专用氧气输出控制系统,对输出氧气集中汇流管理。系统控制面板集成减压阀控制、压力显示表、截止阀控制等,可无间隔实现车载氧气瓶之间的气体切换。供氧流量不低于40L/分钟。医疗舱内至少配置2个氧气快速终端。终端结构采用适合车辆运行环境的两级自锁结构,并配置快插式吸氧湿化瓶。氧气终端的供氧压力必须能同时满足吸氧、呼吸机在急救任务中同时使用的需求。
(9)医疗舱安装有10L氧气瓶(带减压阀) 2支
(10)医疗舱配套湿化器 1支
(11)医疗舱顶部一套可折起的输液悬吊装置 1套
(12)上车担架 (下铺不锈钢平板,含担架上车导向滑轨及担架固定件) 1套
(13)1kg.灭火器及支撑架 1套
(14)医疗舱内配置有效的固定消毒装置紫外线灯 1套
(15)脊柱板 1套
(16)GPS 1套(与本单位现使用仪器相配备,现本单位使用GPS为中兴ZXC200)
(17)铲式担架 1套
(18)电动吸引器 1套
(19)车内地板采用耐酸、碱,防火、防滑、防静电地板;医疗舱四周边凸起包边, 防止灰尘的积累。
(20)监护仪
1.监护对象:成人、小儿、新生儿患者。
2.设备结构:一体式监护仪。
3.监测功能:标配心电、呼吸、血氧饱和度、无创血压、脉搏、体温等。
4.显示屏要求:主机采用彩色TFT屏幕,屏幕尺寸≥8英寸。
5.报警功能:采用声光双重三级报警系统,具备报警集中设置功能,所有监测参数报警上、下限可调。
6.内置锂电池,供电时间≥2.5小时。
7.具备掉电存储功能。
8.具备数据存储功能。
9.可选配呼末CO2 。
(21)除颤仪
1.具备手动除颤、心电监护、呼吸监护、自动体外除颤(AED)等功能。
2.除颤采用双相波技术,具备自动阻抗补偿功能。最大除颤能量≥360J。
3.手动除颤分为同步和非同步两种方式,能量分20档以上,可通过体外电极板进行能量选择。
4.除颤充电迅速,充电至200J<5s。
5.选配体外起搏功能,起搏分为固定和按需两种模式。具备慢速起搏功能。
6.CPR辅助功能,可指导CPR操作,符合2015国际CPR指南要求。
7.心电波形扫描时间≥10s,扫描长度≥100mm。
8.充电控制:除颤仪前面板以及除颤手柄上控制按键。
9.内置可充电锂电池,支持100次以上360J除颤。
10.具备生理报警和技术报警功能,通过声音、灯光等多种方式进行报警。
11.成人、小儿一体化电极板,可选用除颤起搏监护多功能电极片。
12.彩色TFT显示屏,屏尺寸≥6”, 分辨率≥640×480,最多可显示3通道监护参数波形,.有高对比度显示界面。
13.配置记录仪,自动打印除颤记录,可延迟打印心电,延迟时间>10s。
14.可存储≥80 份病人档案,单个病人1000条事件记录,24小时连续ECG波形,72小时全参数回顾,U盘数据导出数据可导出至电脑查看。
15.关机状态下设备可自动运行自检,支持大能量自检(不低于150J)、屏幕、按键检测。
16.具备优异的抗跌落性能,裸机可承受≥0.75m跌落冲击。
17.配置标准胸壁成人/儿童除颤板。
18.设备其他优点:提供。
19.设备配置清单:提供。
(22)呼吸机
1.适用范围:儿童、成人,有创和无创通气功能都具备。
2.驱动方式:电动电控或气动电控。
3.工作方式:容量控制、压力限制、时间切换等。
4.操作方式:飞梭旋钮及触摸按键或触摸屏+按键。
5.通气模式:容量控制、压力控制、辅助/控制通气(A/C)、IPPV(CMV)、同步间歇指令通气(SIMV)、PEEP、 CPAP 等。
6.技术要求:
6.1.潮气量:≥50 - 1000 ml,数字方式调节。
6.2.呼吸频率:≥1 - 100 b/min,数字方式调节。
6.3.吸气时间:≥0.1 - 3.0 sec。
6.4.吸气流速:≥6 - 100 L/min。
6.5.压力:≥5 - 60 cmH2O。
6.6.呼吸比:≥1:8~3:1。
6.7.呼气灵敏度:≥5~55%。
7. 监测参数:压力、流速、容量、时间,提供详细参数。
8. 报警参数:分钟通气量、潮气量、气道压力、呼吸频率、气源压力不足、电池电压不足、后备通气和窒息报警等
9.自检功能:能自动检测电池电量、气源压力、回路密封性等机器状况,保证使用安全。
10.安全保护:具有防止使用中的误碰、误操作的安全锁保护功能。
11.电源要求:
11.1.输入电压:AC:110V-220V、 50/60HZ 。
11.2.内置免维护锂电池,至少能保证机器工作时间大于4小时。
11.3.机器具有12V电源输入口,可用车载 12V电源。
12.气源要求:
12.1.配备4L氧气瓶 2只。
12.2.配备专用于氧气瓶的减压装置。
13. 设备尺寸:提供。
14. 设备重量:提供。
15. 设备其他优点:提供。
(23)心电图机
1. 记录道数:≥6道。
2. 心电输入:12导同步采集。
3. 输入阻抗:≥50兆欧。
4. 频率相应:0.05-150HZ。
5. 标准灵敏度:10mm/mv±5%。
6. 时间常数:≥3.2秒。
7. 滤波器:低通滤波、肌电滤波、交流滤波、基线抑制滤波等。
8. 共模抑制比:≥100dB
9. 定标电压:1mV±2%。
10.显示方式:≥5.6寸彩色液晶显示。
11.记录器:内置高分辨率热敏打印。
12.走纸速度:10,12.5,25,50mm/s.
13.操作模式:手动或自动,
14.自动分析结果:具备。
15.心律失常检测:具备心律失常检测并自动延长记录的功能。
16.心电数据存储:≥500份。
17.交直流两用:交流:100-240V 50HZ,直流:内置可充电电池,供电时间≥4小时。
(三)医疗舱改装直排空调:
★驾驶室与医疗舱各自具有独立冷暖空调系统,两套空调系统配一只压缩机,可独立调节。医疗舱空调系统为完全密闭式冷暖一体机(制冷功率≥8000大卡;制热功率≥5000大卡),由进风、过滤、制冷/制热、过滤、送风等装置组成,舱内温度可调节,保证急救人员工作环境温度恒定舒适。医疗舱内部换气不低于80次/小时,可有效降低舱内受污染气体浓度。
救护车配备新鲜空气加热系统。
(四)医疗舱布置安装要求:
(1)医疗舱内均为过渡软包装圆角装饰。内部表面没有尖锐的物体,所有医疗设备的挂钩,托架紧贴舱壁安装,周围有保护措施,储物柜的材料防水,并方便清洗和消毒(不得用地毯、布面和纤维类材料)。
(2)医疗舱固定的医疗设备和消耗品安放位置,根据其相应的重要性及便于医务人员使用的原则安排。所有的医疗设备、消耗品及各类器具都有固定设施,防止在车辆运行时对病人造成伤害。
(3)抽屉安装定位装置不能自行打开,装备带有安全锁的可封闭的药品柜(或抽屉)。
(五)供电系统 :
车辆安装逆变供电系统:采用1500W纯正弦波逆变器,提供纯正弦波220V交流电,能满足车上所配备的电子医疗设备同时工作的电力需求。同时配备与医疗设备相匹配的电源插座。(4个12V插座,6个220V插座)。
(六)充电系统:
安装外接电源适配器220V,50Hz,配备30米长充电电缆线。停车时可使用电缆线连接外部电源给主、副电瓶充电,电瓶充电饱和后自动断电保护。在使用外接电源对主、副电瓶充电时能自动限制车辆启动;当汽车启动时,原车发电机优先给主电瓶充电,主电瓶充满后自动切换给副电瓶充电;
紧急启动装置:安装紧急启动装置,当启动电瓶亏电无法正常启动车辆,可手动切换通过副电瓶电量启动车辆。
医疗舱配备后备电瓶一块。蓄电池安装在方便检验的位置。蓄电池安装及其所有连接应防止任何情况下发生短路的可能。在附加电池装置中配备开关装置,以保证救护车的正常启动和附加电器设备的用电需要。
所有线路需穿管预埋,不得布明线,但要方便检查。
用电安全:全车220V供电线路要有断电保护和接地保护
随车附件:随车附带中文的车辆使用、维修、零件目录资料、随车工具、清单。
三、商务部分要求
(一)服务要求:
1、质保: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或5万公里免费质保。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提供免费维护、维修,质保期后,中标供应商承诺维护、维修按成本收费。
2、售后: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车辆底盘生产厂家为本项目的所投车辆(除改装部分外)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投标文件中须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原件)。供应商在泰州地区有指定的售后服务点进行定期的设备维护和检修,保证设备的良好运转。巡回服务间隔时间为不少于2次/月。
3、在改装期内,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安排采购人相关人员前往改装厂监察改车情况,以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交付要求:供应商必须于签定合同后60天(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交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通过验收,交付使用。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质量要求,供应商除无条件退货、返工外,还应承担采购人的一切损失。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所投产品须为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公告目录中的产品。(提供目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所投产品须为国家国5《环保部机动车环保目录》中的产品。(提供目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供货时需向采购人提供标准配置、工具和一套完整的中文技术资料,包括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保养手册、电路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