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江门市新会区皮肤医院
二、采购项目编号:440705-201704-131006-0003
三、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区皮肤医院购置业务用房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05,36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 | 项目内容 | 单 位 | 数 量 | 最高限价(元) | 交货时间 |
1 | 江门市新会区皮肤医院购置业务用房采购项目 | 平方米 | 270平方米至280平方米之间 | 1305360.00 | 30日 |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报价人具有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惠民西路3号(或惠民西路横巷3号)的3层(含3层)以下房地产,用途为住宅或非住宅,建筑面积约为270平方米至280平方米之间,包含与房地产不可分割的水、电以及配套的相关辅助设施在内的一切附属物价值及合理分摊的剩余土地使用年期的土地使用权,不包含动产、特许经营权及相关的债权债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人不得对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
(三)项目编号:XH2017-015-①
(四)商定时间:2017年5月17日下午15时00分。
(五)商定地址:新会区会城振兴二路73号(江门市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开标2室)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江门市新会区皮肤医院的委托,就江门市新会区皮肤医院购置业务用房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拟邀请李惠贞作为单一来源商定供应商。
(二)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李惠贞 地址: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潮溪里15座301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5 月 08 日 至 2017 年 05 月 12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江门市新会区皮肤医院 |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崖门苍山 |
联系人:关惠仪 | 联系电话:0750-6451887 |
传真:0750-6451887 | 邮编:5291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侨兴南路2号2座106 |
联系人:李林兰 | 联系电话:13827032020 |
传真:0750-6131238 | 邮编:529100 |
(三)财政部门: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 |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尚志街4号 |
联系人:周小姐 | 联系电话:0750-6668041 |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钟顺就 | 联系电话:13725916173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宇略 | 联系电话:0750-6783820 |
发布人: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