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我单位于2020年9月15日收到了个别潜在供应商对“义马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进口设备采购专家论证意见公示”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提出的问题,现变更如下:
条款 | 原招标技术要求 | 变更后的技术要求 |
1.1.1 | 广角目镜,屈光补偿大于+5D/-6D,眼杯高度可调,角度大于20-160度可调 | 广角目镜,屈光补偿大于+5D/-5D,眼杯高度可调,角度大于10-160度可调 |
1.2.2 | 三关节助手镜双目镜带锁控功能,大于300度旋转可调,可调节到对手位 | 助手镜双目镜功能,大于300度旋转可调,可调节到对手位 |
★1.3.1 | 操作手柄功能:最少满足定位调节、变焦调节、变倍调节、照明亮度调节 | 操作手柄功能:最少满足定位调节、变焦调节、变倍调节等功能。 |
1.5.1 | 焦距变化范围与调节:大于200-400mm 电动连续调节 | 焦距变化范围与调节:大于207-400mm 电动连续调节 |
★1.6.1 | 放大倍率调节设置范围:大于1.5-16.1倍,电动连续调节,无极变倍 | 放大倍率调节设置范围:大于1.5-15.8倍,电动连续调节,无极变倍 |
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潜在供应商对变更后技术要求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合理性等内容提出合理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如果认为变更后技术要求的内容有排斥性、倾向性和歧视性等,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意见(只对变更后技术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限:2020年9月21日起至2020年9月25日止(5个工作日)。
意见请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意见须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并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逾期或未按要求提出的意见函不予受理。
采购人:义马市人民医院
地 址:义马市人民路1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039939104
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19层
联系人:刘杰
联系电话:0398-2168006 1332398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