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AYJS-AY-【2020】027
昂扬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病房楼窗户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2采购内容: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病房楼窗户改造工程
2.3工期:40日历天(质保期一年)
2.4总投资:192775.72元
2.5质量目标:合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2020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2020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提供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和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开标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2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安阳市高新区长明苑5排12号)
3.方式: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居民身份证;⑥响应人近一年(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⑦无重大违法记录及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网页;⑨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⑩《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资料。
4.售价:400元/份。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9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昂扬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北关区创业大道纺织大厦40A6);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 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49257898
采购代理机构:昂扬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86238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