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中牟县中医院新院区净化及医用气体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己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中牟县中医院,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二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中牟县中医院新院区净化及医用气体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二标段;
2.2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6-08-26;
2.3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正式上线运行。
2.4标段划分:二标段医用气体管道项目。
2.5招标范围:本标段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售后服务及后续其它伴随服务(包含中心供氧、负压吸引、病房呼叫系统、设备带、调试验收等)。
2.6质量要求:符合行业国家标准通用主管部门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如为设备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如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须具有制造商(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和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4)投标人应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资质);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6)投标人须持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前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8室进行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7日上午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汉庭连锁酒店郑州花园北路店二楼会议室(郑州市花园北路与国基路交叉口向北30米路东)。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牟县中医院
联系人:许先生
电 话:0371—62170007
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371—55365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