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限从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0年7月23日止。
请能够满足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的国内产品供应商及时联系,并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提出建议。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反馈至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371-65585915),荥阳市中医院(地址:郑上路132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1-64689305)。
2020年7月16日
附件1:技术参数
附件2:专家论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