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开封市中心医院人工心肺系统采购项目 |
二、采购项目编号:汴财招标采购-2020-106 |
三、项目预算金额:2500000元 |
最高限价:2500000元 |
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招标内容:人工心肺机系统一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完毕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河南省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执行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接受进口产品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之规定; 1.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供应商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应提供生产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的扫描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 4、供应商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以上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供应商下载文件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是 |
八、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0年06月18日00时00分 至 2020年06月2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3.方式:网上下载 |
4.售价:0元 |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0年07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 |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0年07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 |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06月18日至2020年06月24日。 |
十二、联系方式 |
1. 采购人:开封市中心医院 |
地址:开封市顺河区河道街85号 |
联系人:周老师 |
联系方式:0371-25671619 |
2.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4楼 |
联系人:刘顺江 |
联系方式:18937187695 |
3.监督人:开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联系方式:0371-23876034 |
发布人:刘顺江 |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