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关于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监控系统购置采购项目的变更公告:
一、招标文件第18页,删除“▲其他,▲可为工作在2.4GHz和5.8GHz频段的无线设备提供双向无线信号中继转发(需在公安部检验报告中体现);▲5.8GHz工作频段:5180-5825MHz可设置(需在公安部检验报告中体现);▲2.4GHz工作频段:2412-2720MHz可设置(需在公安部检验报告中体现);支持上下行带宽人工调整分配,最大比例不低于8:2,满足高清视频上行传输对恒定高带宽的需求;设备转发数量不少于10路监控点(1080P);基站支持 10/100/1000baseT千兆自适应网络接口;支持OFDM和MIMO机制,支持自适应调制和编码,支持自动信道选择,;▲认证证书:提供工信部无线设备核准证及公安部颁发的无线中继设备检验报告。”内容。
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延期至2016年10月2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三、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延期至2016年11月4日24:00时前。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8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1月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此公告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公告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