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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综合类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一、采购人: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 地址:烟台市牟平区金埠大街717号 | 联系方式:0535-4770096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县(区)港城东大街1295号 | 联系方式:0535-6655998 | 二、采购项目名称:综合类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000202002001972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产科医疗设备采购 | 1 |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3)供应商须具有所投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4)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代理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国内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唯一授权书(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商出具,须同时提供国内总代理商代理证明复印件);(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1.490000 | B | 支撑喉镜及手术器械采购 | 1 |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3)供应商须具有所投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4)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代理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国内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唯一授权书(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商出具,须同时提供国内总代理商代理证明复印件);(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18.000000 | C | 金手指设备采购 | 1 |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3)供应商须具有所投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4)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代理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国内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唯一授权书(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商出具,须同时提供国内总代理商代理证明复印件);(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1.500000 | D | 急诊科医疗设备采购 | 1 |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3)供应商须具有所投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4)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代理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国内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唯一授权书(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商出具,须同时提供国内总代理商代理证明复印件);(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6.380000 | E | 麻醉科医疗采购 | 1 |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3)供应商须具有所投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4)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代理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国内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唯一授权书(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商出具,须同时提供国内总代理商代理证明复印件);(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2.890000 | F | 足部吸尘式打磨仪采购 | 1 |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3)供应商须具有所投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4)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代理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国内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唯一授权书(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商出具,须同时提供国内总代理商代理证明复印件);(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2.000000 | G | 医用离心机采购 | 1 |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3)供应商须具有所投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4)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代理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国内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唯一授权书(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商出具,须同时提供国内总代理商代理证明复印件);(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1.800000 | H | 输液泵及微量泵采购 | 1 |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3)供应商须具有所投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4)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代理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国内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唯一授权书(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商出具,须同时提供国内总代理商代理证明复印件);(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2.520000 | J | 中心实验室医疗设备采购 | 1 |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3)供应商须具有所投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4)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代理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国内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唯一授权书(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商出具,须同时提供国内总代理商代理证明复印件);(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18.300000 | K | 母亲胎儿监护仪采购 | 1 |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3)供应商须具有所投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4)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代理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国内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唯一授权书(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商出具,须同时提供国内总代理商代理证明复印件);(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2.300000 |
| 三、获取磋商文件 | 1.时间:2020年5月23日8时30分至2020年5月29日17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295号22楼) | 3.方式:购买。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并登陆后报名,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登记备案,注册信息必须与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息一致。供应商未按上述方式注册报名并向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购买磋商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 4.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如需邮寄另加特快专递费人民币50元整,磋商文件售出不退。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烟台南大街支行。开户名称: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分公司。帐号:535902557410301。财务联系人:衣旎。电话:0535-6628978 | 四、公告期限:2020年5月23日 至 2020年5月27日 |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0年6月2日8时30分至2020年6月2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门诊楼负一层国资处会议室 |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0年6月2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门诊楼负一层国资处会议室 |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5-6655998 |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磋商文件 |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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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2日 10时09分31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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