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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2日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下)

   日期:2020-03-13     浏览:354    
核心提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财经频道记者:在疫情防控期间很多药物进入临床去治疗患者,对于这些药物质量是否有专门监管?这些药物使用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财经频道记者:

在疫情防控期间很多药物进入临床去治疗患者,对于这些药物质量是否有专门监管?这些药物使用过程中有没有出现一些不良反应?谢谢。2020-03-12 16:28:19

袁林:

非常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确实很重要,也是药监部门履职尽责、加强质量监管、保证用药安全的中心工作。我想和大家分享几组数据,大家就不难看出、分析出目前疫情防控药品质量的总体状况。

第一组数据,国家药监局针对此次疫情防控专门部署开展了疫情防控用药专项产品抽检的数据。截至311日,全国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共组织抽检疫情防控用药4433个批次,因为需要技术专门进行检验,截至昨天,已完成了其中的2532个批次检验,总体合格率达到99.88%,对个别不合格批次产品已经及时采取了风险控制措施,并依法进行处置。

第二组数据,国家药监局每年都要部署开展正常的年度药品抽检工作,简称“国抽”。截至311日,根据国家药品抽检信息系统收录的数据统计显示,全国已经完成了样品抽检4523个批次,其中有一个专项正好和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叫做“抗病毒中成药专项品种抽验”,已经完成了258个批次的检验,目前检出结果全部都符合规定。

第三组数据,是对产品应用以后的不良反应监测整体情况。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国在用的药品,不管是国产的、还是进口的药品,都在进行实时不良反应监测,我们有全国的监测系统,这次特别针对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推荐的产品都进行了专项部署和重点监测,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实时监测、及时分析,每周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截至目前,监测系统尚未收到新冠肺炎治疗药品不良反应的群体事件的报告,也没有发生明显的药品不良反应的风险信号。

国家药品监管部门也在组织全国的药监系统对药品生产企业和相关经营企业进行大范围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同时,国家药监局专门派出督导组对重点省份,包括北京、河北、河南、江苏等多省市进行生产经营企业的督导检查,切实督促这些企业能够依法依规按照生产管理规范和相关技术要求进行生产,保障药品质量。

综上所述,通过相关数据分析,还有相关监督检查和督导情况,不难看出,目前全国疫情防控药品的质量安全总体状况良好,质量是有保障的。谢谢。2020-03-12 16:28:40

中新社记者:

当前我国已经应急审批了15个新冠肺炎的检测试剂,包含了哪些种类?快速检测试剂的审批情况如何?国家药监局采取了哪些举措保证这些检测试剂的质量?谢谢。2020-03-12 16:29:04

袁林: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感谢你对新冠肺炎检测试剂质量情况的关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非常重视新冠肺炎检测试剂的工作。我们主动的与相关检测试剂的研究机构和生产企业对接,采取早期介入、及时指导等相关举措,助力企业,希望能够尽快地生产出更便捷、更灵敏和质量更可靠的检测试剂,更好地服务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截至昨天,根据国家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其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先后应急审批批准了不止15个,是16个新冠肺炎检测试剂,其中包括10个核酸检测试剂、6个抗体检测试剂。其中核酸检测试剂的日产能达到近260万人份,抗体检测试剂的日产能已经接近100万人份,扩大了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的供给能力,有力地保障了疫情防控的需求。同时,国家药监局根据不同类型检测试剂作用的原理,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分别研究制定了相应的审评审批要求,积极地指导企业对产品的验证确认和注册申报相关工作。

刚才你提到如何保证检测试剂产品的质量。对于疫情防控相关的检测试剂,我们一方面不断提高审评审批效率,另一方面在国家药监局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加强,特别是对应急审批的产品,加强对这些产品相关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严格监督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要求企业严格依法依规依照相关技术规范组织生产和检测,特别是要保障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国家药监局还积极会同公安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守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用械质量安全。谢谢。2020-03-12 16:29:33

东方卫视记者:

围绕口罩的问题,刚才介绍了针对假冒伪劣口罩的查处情况,请问制售假冒伪劣口罩都有哪些违法行为?如果消费者遇到的话应该怎样举报?谢谢。2020-03-12 16:30:07

杨红灿:

感谢您的提问。刚才我也讲了,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在当前疫情情况下害人害己,市场监管部门要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从目前广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和我们查处的案件情况看,主要有这么几种情况。一是生产出来的口罩不符合国家标准。生产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口罩,佩戴后可能还会有传染风险,这是肯定不行的。二是制售“三无”,无生产日期、无厂名厂址、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口罩,这样的口罩也是不合格口罩。三是弄虚作假,搞一些“早产”的口罩,虚标口罩生产日期,有些案例发生以后也被媒体披露了。四是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注册商标进行销售的。这些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只要发现一起就坚决打击一起。

刚才你说的第二个问题,消费者遇到了此类问题怎么办。在27日我们联合公安等有关部门下发的紧急通知中已经要求相关部门,每个部门都要设立自己的热线电话,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就市场监管部门来讲,我们有12315热线电话,消费者也可以通过登录12315平台进行投诉。对于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的违法行为,我们根据投诉、举报以及舆情,主动地查找线索,这里面也有在座各位媒体记者的功劳,你们发现了问题,及时地披露,我们根据这些线索进行查处。比如125日,根据舆情线索,浙江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查获涉嫌不合格“清轻”牌一次性口罩70箱,无标识口罩11箱,经深入调查,涉案单位义乌市华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进该批口罩21余万只。经浙江省轻工业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涉案口罩为不合格产品。因货值巨大,涉嫌犯罪,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在这次疫情中,我们指导各地,凡是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追究其刑事责任。还有各方联动严惩,24日江苏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联合公安机关查获涉嫌不合格口罩生产加工和储存窝点7个,查获经检测为不合格产品的各种材质口罩146万只、包装袋1.9万只、合格证10.2万张。经查,当事人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加工口罩,通过网店以及微信朋友圈销售。截至案发共制售伪劣口罩730万只,这个案件涉案金额高达1540万元,我们已经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其中10名涉案当事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名已经被逮捕。2020-03-12 16:30:20

中国日报记者:

随着企业陆续复工复产,对重点生活物资的需求不断增加。但我们也看到一些不法商贩趁机涨价,有的甚至还采取限定最低起购数量或者搭售滞销菜等手段,消费者意见比较大,请问市场监管总局如何有效应对这个问题?谢谢。2020-03-12 16:31:12

陈志江:

感谢主持人,感谢记者朋友对民生商品价格问题的关注。民生商品涉及面广,影响面也比较大。加强粮油肉菜蛋奶等基本民生商品价格监管,一直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保障老百姓生活幸福指数的重要措施之一。疫情发生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多次就加强民生商品价格监管作出专门部署。一是细化监测。利用市场监管价格巡查采集价格数据,定期汇总全国40个城市500多个数据采集点的11类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动态,掌握实情,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二是加强引导和规范。市场监管总局通过开展“三保”行动推动企业主动向社会作出承诺,在疫情防控期间对重要民生商品稳价格、保质量、保供应,引导企业规范守法经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到目前为止已有1.28万家企业参与“三保”行动,遍布全国大中小城市及乡镇、社区,该行动对保供稳价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加大执法力度。疫情发生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始终保持对民生商品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截至今天,全国共立案价格违法案件1.4万件,已处罚7900多件,共曝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典型案例490多起。比如,上海某超市在疫情防控期间,销售的生菜平均价格从2.5/盒涨到19.8/盒,小白菜从3.87/300g涨到19.55/300g。鸡毛菜从每袋4.26元涨到每袋18.3元,涨幅一目了然,触目惊心。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超市进行立案调查,最终处以200万元罚款。四是线上线下同管。网店不是价格监管的法外之地。在加强线下监管的同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也加大对线上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比如贵阳某个体户在网上注册了生鲜网店销售猪肉,猪里脊进价50/斤,售价102.3/斤,猪前腿进价45/斤,售价97/斤。通过网络销售这种不见面的方式,大幅提高猪肉销售价格。贵阳市市场监管局对其涉嫌哄抬价格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

价格问题涉及面宽、政策性强,关系人们的吃穿住用行、生老病死婚,遍布生产、流通、消费整个链条。欢迎广大经营者、消费者和在座的各位媒体朋友们通过12315平台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我们将尽全力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谢谢。2020-03-12 16:31:29

健康时报记者:

请问袁司长,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中所推荐的中药品种,国家药监局将如何加强质量监管?谢谢。2020-03-12 16:32:14

袁林:

非常感谢您对中药品种的关心,我想广大媒体朋友也都了解,这次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中医药特别是中药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关于如何加强这方面的质量监管,我想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角度,我们主要做了几项工作。

一是紧紧围绕依法强化药品质量监管、切实保障中药产品质量安全这个中心,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用药、包括中药相关质量监管工作。首先,我们有针对性地强化药品质量监管,特别是针对中药,围绕陆续出台的各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中推荐的中药品种,这里还有一些是中药注射剂,针对这些重点品种,特别是针对这些生产企业,也包括相关的经营企业,我们是分级分类、精准施策,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和质量监管。

二是组织全国药品监管部门,特别是有中药企业的省份,(其实大部分省市都有中药生产企业,全国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几千家,包括中药饮片的也有几千家),我们专门安排了相关省局部署了专项检查,都按照国家药监局的要求进行了多批次、多层次、分重点、有针对性的检查,保证质量安全。

刚才我回答另外一位记者朋友问题时,也提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就是加强相关的中药品种的抽检,我们专门部署了专项抽检,也有每年正常开展的国家抽检,这里面专门收载抗病毒的中成药258批次抽检,目前全部检验合格。

三是不良反应监测。不良反应,实际上是正常的,一个药品有治疗作用也有副作用或者叫做不良反应,但是据我们专项部署的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来看,截至目前,尚未发现相关的中药品种产生严重群体性不良反应事件,也尚未接到或者监测到需要关注的严重不良反应风险信号。可以说,疫情防控开始到现在,在全国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加强监管、检查、抽检和不良反应监测的基础上来看,中成药整体质量状况良好。2020-03-12 16:32:28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酒精、消毒水、口罩等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率先复工复产,有的企业是转产、扩产,请问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安全情况如何?应急管理部采取哪些措施服务和保障这些企业的安全生产?谢谢。2020-03-12 16:33:16

裴文田:

你关注这个问题也是我们应急管理部始终高度关注的问题。充足的防疫物资供应是保证疫情防控取得全面胜利的重要保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为了满足疫情防控需求,企业最大限度地发挥产能,一些企业紧急复工复产,原有的生产节奏被打乱,部分口罩企业短时间内迅速完成扩产转产,给安全生产带来挑战。特别是酒精、双氧水等消杀类产品本身就是危险化学品,这些对生产装置设施的运行、安全管理等工作都是十分严峻的考验。应急管理部一开始就高度重视,主动上手、认真研判、多措并举,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安全服务和监管工作。

一是简化手续。应急管理部出台了服务推进复工复产的八项措施,从到期证件的自动顺延、行政审批网上办理、简化复工复产手续等方面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比如,我们推出到期证件自动顺延,截止到39日,全国对已到期的约30万个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都自动顺延。出台了疫情防控期间支持复工复产消防安全服务“六项措施”,主动帮助各类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国组织1655个安全服务组,深入1096家口罩、酒精、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储运企业,针对易燃易爆的特点,点对点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7100人次,“一厂一策”开展安全指导服务。充分利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隐患排查治理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来监督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主动排查整改隐患,前置救援力量,分类别、分场所制定印发安全技术要求或工作提示,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全力做好返岗人员线上培训、原材料厂家对接、安全风险防控等支持工作,确保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有序安全生产。谢谢。2020-03-12 16:33:28

米锋:

谢谢几位嘉宾,明天发布会将围绕应对疫情影响,稳外贸、稳外资来回答媒体提问,欢迎大家继续关注。今天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2020-03-12 16:33:51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020年3月12日新闻发布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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