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汕头大学 的委托,对 汕头大学医学院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610-156010-0383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大学医学院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16,000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0835-1601336N5271
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 汕头大学医学院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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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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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台式超速离心机  | 
            
             1  | 
            
             29.6  | 
            
             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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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超灵敏化学发光成像系统  | 
            
             1  | 
            
             32.0  | 
            
             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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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研究级正置荧光显微镜  | 
            
             1  | 
            
             33.5  | 
            
             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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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立式超低温冰箱(1)  | 
            
             2  | 
            
             6.9  | 
            
             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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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立式超低温冰箱(2)  | 
            
             1  | 
            
             5.7  | 
            
             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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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CO2培养箱  | 
            
             1  | 
            
             3.5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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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倒置显微镜  | 
            
             1  | 
            
             3.5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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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121.6  | 
        |||
注:1. 投标设备单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单价,否则将导致废标。
2.详细技术参数请查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3.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近期的纳税证明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复印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注册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查询期限为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查询期限为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至开标时间须在有效期内】及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可选择以下报名方式并获取招标文件:
1、现场购买: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注册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查询期限为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查询期限为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至开标时间须在有效期内】及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2、电汇购买:
1)将招标文件费用汇入:
收款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广州永福支行
银行账号:4400 1490 9070 5300 3335
并请注明事由:N5271标书款
2)将汇款底单(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传真至我司:020-87284598;
3)将上述现场报名资料快递至我司(邮费由潜在投标人支付)或将扫描版发至我司邮箱:gdyzgj@163.com。
(备注:①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②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请前往以下网址http://210.76.65.159/gdgpms/ums/terms.do?type=gys&webcode=guangdong,按要求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工作。)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10月18日 至 2016年10月28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9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十、开标时间:2016年11月9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10 月 19 日 至 2016 年 10 月 2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单位:汕头大学 | 地址:汕头市大学路243号 | 
| 联系人:黄老师 | 联系电话:0754-86502558 | 
| 传真:------- | 邮编:-------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 
| 联系人:杨先生、刘小姐 | 联系电话:020-87258495-303、301 | 
| 传真:020-87284598 | 邮编:510075 |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杨先生、刘小姐 | 联系电话:020-87258495-303、301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