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区域  医院信息系统  脉动真空灭菌器  医院信息化  医院  招标  标识  CA认证  标志  导视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张家港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第三方监管 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6-10-17     浏览:220    
核心提示: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张家港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第三方监管项目的招标公告采购类别:服务类标书编号:SZCH2016-ZJG-G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张家港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第三方监管

项目的招标公告

采购类别:服务类

标书编号:SZCH2016-ZJG-G-001-A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就张家港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第三方监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张家港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第三方监管服务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标的物名称:张家港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第三方监管服务

2、服务期限:3年。进退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服务范围:详见第四章《招标书》

4、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陆佰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6000000.00

三、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

4.1投标人在苏州市须有固定服务机构及人员,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为投标人自有房产需要提供自有房产证复印件;若为租房则需要提供租房房产证、租房合同复印件及租赁发票(合同原件及租赁发票原件开标现场核查)、人员的名单、服务人员社保证明材料】;

4.2非苏州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可以以总公司名义参加投标,也可以授权其苏州地区的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进行投标,须提供法人企业授权书,同时提供法人企业针对苏州地区医疗保险第三方监管服务独立核算的授权书。

注:本项目接受最多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联合体各方都应当符合投标人的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且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确定主承保人,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24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2楼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或邮寄出售

招标文件售    价:每套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

标书款汇款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2楼

汇款银行及账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沧浪支行

(账号:831-41226013-46)

购买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12-65196851  顾奕

汇款咨询电话:0512-65161792  钱会计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均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11月7日下午13:00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7日下午13:3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7日下午13:30整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投标保证金收取数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圆整(¥:120000.00元整)

账户名: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浦发苏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89010154740006497

注:各投标单位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所投项目标号;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形式。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2楼

电    话: (0512)65161797、65161793

传    真: (0512)65262733

邮政编码:  215007

联 系 人: 潘兰、杜静君

2、采购人

名    称: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    话:0512-55390686

联 系 人:时学宏

根据财政部“苏财购〔2016〕50号”印发《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等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各投标单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诚信江苏”(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评标结束后对各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且打印该查询记录网页作为证据留存。

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jiangsu.gov.cn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上发布。

九、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更多>同类资讯中心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中心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会员中心  |  幸会,有你~  |  会员服务一览表  |  匠心商学院简介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违规举报

©59医疗器械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4006337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4126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资格证书:(豫)-经营性-2019-0004 (豫)网械平台备字(2018)第00051号

提示:本网站信息仅供医疗行业专业人士使用,本平台上的提供的信息展示查询和搜索服务,旨为方便医械行业同仁,招商项目和投资合作有风险需谨慎,请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