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于2019年11月29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2020年大米、鲜猪肉、蔬菜采购项目(440700-201911-401011-0005)(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修正漏错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现对2019年11月29日发布的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2020年大米、鲜猪肉、蔬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作出修改补充通知如下:
一、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六、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表格内容修改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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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包组名称  | 
            
             采购内容  | 
            
             配送价格要求  | 
            
             服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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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包组A  | 
            
             大米配送  | 
            
             以发出订货通知单当日的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上“菜篮子行情”公示的价格对应的蓬江区各市场的产品(对应品种为“丝苗米”或“小农粘”)价格均价进行供应报价。  | 
            
             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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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包组B  | 
            
             鲜猪肉配送  | 
            
             以发出订货通知单当日的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上“菜篮子行情”公示的价格对应的蓬江区各市场的产品价格均价进行供应报价。  | 
            
             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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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包组C  | 
            
             蔬菜配送  | 
            
             以发出订货通知单当日的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上“菜篮子行情”公示的价格对应的蓬江区各市场的产品价格均价进行供应报价。  | 
            
             一年  | 
        
二、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30条“评标办法”第(一)款“初审”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1.1款“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等两个表格内容,修改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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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内容  | 
            
             采购文件要求 (与公告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一致)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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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性审查  |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 
            
             □ 通 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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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供应商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 
            
             □ 通 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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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通 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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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本项只适用包组1)。  | 
            
             □ 通 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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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性审查  | 
            
             1.投标(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如要求)。  | 
            
             □ 通 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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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按要求缴纳了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文件 (银行交款回单复印件的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交纳办法须符合《供应商须知》要求)  | 
            
             □ 通 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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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提交投标函(投标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  | 
            
             □ 通 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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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 
            
             □ 通 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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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通 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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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90天。  | 
            
             □ 通 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三、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2.2款表格标题改成“ 投标明细报价表(如需)”。
其它内容不变。
采 购 人: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江门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5日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9日15时00分
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曾先生 | 联系电话:0750-3286738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小姐 | 联系电话:0750-3509390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江门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地址:江门市宏兴路8号 | 
| 联系人:曾赞强 | 联系电话:0750-3286738 | 
| 传真:0750-3286680 | 邮编:529000 | 
| (三)采购人: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 | 地址:江门市胜利路161号 | 
| 联系人:孔卉 | 联系电话:0750-3509390 | 
| 传真:0750-3509330 | 邮编:529000 | 
特此公告。
发布人:江门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