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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立医院关于净化空调系统改造项目的采购公告

   日期:2016-10-14     浏览:227    
核心提示:询价采购通知采购编号:SZWK2016-X-099号(社1607-17)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立医院之委托,对其拟采购的净

 

询价采购通知

采购编号:SZWK2016-X-099号(社1607-17)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立医院之委托,对其拟采购的“净化空调系统改造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SZWK2016-X-099号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空调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进行投标。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采购范围:包括以下货物的安装、调试及其售后服务等。

(二)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和要求:净化空调系统改造项目,采购预算:370000元。

(三)采购技术要求

1.1.1 本次采购范围:

苏州市立医院母子医疗保健中心病房大楼二层净化空调系统改造项目所需的屋顶洁净式空调设备及相关安装服务。

本次采购有两部分内容,一是屋顶洁净式空调设备(含控制系统),二是原来旧空调机组拆除、新设备吊装、就位以及送、回风系统的材料、安装与调试。

投标方负责将设备运抵买方工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至通过买、卖双方验收合格,交付买方使用,即交钥匙工程。

工作量清单请至招标代理公司领取。

1.1.2本询价采购文件仅指主要要求,不应作为完整的详细要求,询价响应供应商应负责向买方移交完整、优质的各子项系统,并保证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同时,询价响应供应商应满足本询价采购文件中未描述的、为保证设备能正常有效运行所需要的其它要求。询价响应供应商只有在得到买方的书面验收证明后,设备供应任务才能算完成。

1.1.3 询价响应供应商在中标且合同生效后,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应承担与土建及其它设备配合等方面的技术协调,并对工作做适当安排;所有安排必须满足整改施工进度的需要,且必须取得买方的书面同意。如果发生争议,应由采购方裁决,各方都应遵守,并不得籍此要求增加费用或延长工期。询价响应供应商应负担全部义务和责任,以完成采购方的所有安排或指示的工作。

1.1.4 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的各设备的一切专利费和执照费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采购方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和技术专利侵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费用均与采购方无关。所涉及的有关专利费、执照费和其它这方面的费用纳入总报价。

2、设计技术条件

询价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必须能在现场经受下列条件;询价响应供应商在选择设备时,必须满足这些条件。

2.1 室外气象参数

2.1.1地理位置:苏州市

2.1.2室外计算干球温度:

夏季:34.4℃

冬季:-2.5℃

2.1.3夏季空调计算湿球温度:28.3℃

冬季计算相对湿度:77%

2.2 室内设计参数

序号

项目

ICU大厅及辅房区域

1

面积

475m2

2

温度(

25±1

3

换气量(次/h)

15

4

总送风量(m3/h)

23340

2.3 供电参数

电源 AC 380V 50HZ 三相五线制

电源 AC 220V 50HZ 单相三线制

电压变化: ± 10%

频率变化: ± 2%

2.4 空调系统划分

根据业主的需求配合ICU的面积大小及原有的空调系统,设置二个屋顶洁净式空调系统。

2.5 气流组织及空调系统配置

2.5.1ICU大厅及各辅房空调系统采用上送风+下回风的气流组织形式;

2.5.2室内保持一定的正压;

2.5.3空调机组放置在ICU的屋顶天台,夏季室内回风经冷却除湿后沿空调送风管、高效顶送风口送入空调区域,消除室内的余热余湿,达到空调制冷的效果;过渡季节实现通风运行,全新风全排风运行。冬季室内回风经加热后沿空调送风管、高效顶送风口送入空调区域,达到空调制热的效果;

2.5.4空调设备露天放置在楼顶,要求机组防腐蚀程度高、密封性好、防雨防尘性能好。

2.6 设计标准

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依据现行国际安全标准和设计标准进行各子项设备生产制造,除特殊规定外,所有机械及电气设备,在设计、制造、安装和检验上均要符合以下标准和规范的最新且已实施的版本。

1)GB/T 20738-2006《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

2)GB50243-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GBJ23-96《机械设备安装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5)TJ304-74《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6)TB1223-86《通风空调机安装技术标准》

7)GB50235-97《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技术性能要求

3.1屋顶洁净式空调机

3.1.1机组基本参数要求

项 目

主要参数

数量

1

1

风量

m3/h

10340

13000

制冷量

KW

74.4

95.1

热泵制热量

KW

79

100

蒸汽加热量

KW

79

100

辅助加热量

KW

12

13.5

送风机外静压

Pa

1000

1000

使用电源

 

380V/50HZ/3N

380V/50HZ/3N

蒸发器

类型

套片式

套片式

制冷剂

使用工质

R407C

R407C

控制形式

热力膨胀阀

热力膨胀阀

处理风机

类型

离心式

离心式

电机功率

Kw

7.5

11

过滤器

 

板式初效G4+袋式中效F8

板式初效G4+袋式中效F8

压缩机

类型

全封闭涡旋式

全封闭涡旋式

台数

3

3

输入功率 Kw

3*8.4

3*10.9

冷凝风机

类型

轴流式

轴流式

台数×功率(Kw)

3X0.55

3X0.75

整机输入功率

KW

56.9

70.9

蒸发送风段

长*宽*高MM(±5)

5000*1500*1305

5100*1500*1505

压缩冷凝段

长*宽*高MM(±5)

3000*1005*2123

3000*1005*2123

3.1.2 基本技术要求

3.1.2.1 屋顶式空调机由以下各功能段依次组合而成:

(1)一次新回风混合段+板式初效G4

(2)二次回风段

(3)表冷段

(4)蒸汽加热段

(5)辅助电加热段

(6)风机出风段

(7)袋式中效段

(8)压缩冷凝段

3.1.2.2 温度控制范围及精度:温度25℃±1℃

3.1.2.3 屋顶式空调机送风、新风量分配:新风量:由原有新风处理机组提供,送风量:分别为10340m3/h及13000m3/h

3.1.2.4 机组外部新风口及机组内部混风口配风量调节阀,由机组配套。

3.1.2.5 电控箱及各种指示仪表除压缩冷凝段本体必须具有的以外,应设置在屋顶式空调机室内部分的箱体上,以利维护和操作。

3.1.2.6 蒸汽盘管的热量同热泵制热量分工,室外气温在1.0度以上开热泵制热+电辅热,以下开蒸汽加热+电辅热,机组配蒸汽阀及执行器;

3.1.2.7 必须充分考虑在不设中间段的情况下,屋顶式空调机各功能段维护、维修的可能性。若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可适当增加中间段。

3.1.3 设备性能要求

3.1.3.1 总则

3.1.3.1.1 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必须满足采购方提出的有关设计参数,并确保在采购方提出的气象及环境条件下,长期安全可靠运行。

3.1.3.1.2 机组应采用全封闭涡旋式压缩机。

3.1.3.1.3 除了采用的制冷压缩机的转动部件,可能在按其要求的正常寿命期间内更换外,其余材料和部件应在正常条件下运行15年。

3.1.3.1.4 机组应在额定电压的额定值(AC 3相、380伏、50赫兹)的±10%范围内,能正常启动和运转。

3.1.3.1.5根据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投标方应提供所供设备能效比相关参数。

3.1.3.2 设计要求

3.1.3.2.1 在标准空气工况下,机组的实测送风量应不小于额定风量(空气标准工况是指空气温度20℃、压力1300hPa,密度为1.2kg/m3时的空气状态)。

3.1.3.2.2 机组在标准空气工况下,机外静压实测值应不小于额定值。

3.1.3.2.3 在机组内外压差为额定机外静压1.2倍时,其漏风率应不大于额定风量的3%。

3.1.3.2.4 机组在标准空气工况下的制冷量、制热量的实测值应不小于额定值。

3.1.3.3 设计和结构特点

3.1.3.3.1 总则

3.1.3.3.1.1 屋顶式空调机应是专门从事该设备生产制造厂的产品,并能提供完整的设计、安装以及技术性能资料及图纸。

3.1.3.3.1.2 机组应在工厂内按本规范书要求,组装成整体并进行调试试验。机组应包括3.3.1节所要求的各功能段,以及制冷剂管路系统、控制部件、控制及动力接线以及其它为满足机组运行所必须的附件及监测仪表。机组采用热气旁通技术,以尽量减少压缩机的启停次数,保护压缩机,延长其运行寿命。

3.1.3.3.2 屋顶式空调机结构

(1)机组本体:

a. 机组的框架为不生锈的型材制造,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保证在运输、安装和运行中不产生永久变形。

b. 各功能段之间框架连接件应有良好的保温结构而不致产生“冷桥”。

c. 框架上应有起重吊耳或其他可行的起吊措施。

d. 屋顶式空调机可拆解分段运输,但现场移交应为本规范书要求的完整型屋顶式空调机。询价响应供应商应提供全部需要的螺栓、螺帽、垫圈、弹簧垫圈等,提供专用的组装工具。

e. 本项目为旧机改造,外机尺寸允许偏离5%,超过5%不予得标。

(2)箱体面板:

箱体面板应满足下列最低要求:

a. 机组采用双层面板结构,外板采用冷轧静电喷塑钢板,内板采用镀锌钢板结构。

b. 采用壁厚δ≥3mm的优质高强度铝合金框架,须设有防凝露措施,在双层钢板面板的中间应有高压聚氨酯发泡保温层。空气处理功能段箱体面板采用厚度为1.2mm的彩钢板冲压成双层结构。保温后的最大传热系数应小于 0.035W/m2℃。发泡厚度应不小于50mm厚,保温层与面板应结合牢固、平整、无间隙,机组漏风率小于1%。

c. 在机组最大静压下,面板应能持久保持平整,不变形。

d. 底层面板的强度应满足检修人员进入而不致损坏保温材料。

e. 操作侧的全部面板均应可拆卸,以便于检修。

(3)检修门应满足下列最低要求:

a. 检修门板的结构及其形式和材料应与面板相匹配。

b. 检修门应采用铰接方式定位,铰接材料为电镀钢材质。

c. 检修门应能从箱体的内部和外部开、关,检修门须加锁。

d. 检修门应设有密封衬垫,密封衬垫应能在门不被拆除的条件下更换。

e. 检修门的最小尺寸为600mm×1200mm(宽×高),检修门用来移出风机叶轮和电动机。所有检修门均应设在操作面一侧。

(4)各功能段的照明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各功能段均应装有带蒸汽防护型罩的24V照明灯具,电源由投标方的配电箱提供。

b. 各功能段应有一个照明开关,并提供一个单相电源插座。开关及插座应装于箱体内部靠近检修门的地方。开关与箱体照明灯的电线及插座的电线均由投标方敷设,并设置端子。

c. 宽度为3m或大于3m的功能段,应有两个照明灯具。

(5)机组仪表接口:招标方应按本规范书提出的温、湿度要求,设计自动控制系统,布置各测试接口,做到布点合理,美观大方,便于维护。

(6)制冷压缩机

a. 采用全封闭涡旋式压缩机。压缩机采用高效压缩机,压缩机的能效比必须大于3.3以上,蒸发、冷凝温度必须为风冷名义标准,压缩机置于冷凝机组内,二者作为一个整体,露天布置。

b. 压缩机电机应为吸入式,采用冷媒气冷却。电动机应有超温保护。

c. 当需选择多台制冷压缩机时,其应为同一型号。

d. 制冷压缩机的生产、试验、检验应按生产制造厂方的国家标准及国际标准执行。

(7)风冷冷凝器

a. 风冷冷凝器与制冷压缩机一体露天布置。

b. 冷凝器管束采用高效换热铜管。

c. 冷凝器翅片形式,采用铝波纹翅片。

d. 冷凝器风机型式,应为低噪声轴流式,驱动方式为直联。

e. 冷凝器设计、制造应考虑现场水清扫的因素,经亲水膜防腐蚀处理。

(8)直接蒸发盘管(冷却盘管)

a. 直接蒸发盘管应由紫铜管外胀铝双向开槽的翅片,经亲水膜防腐蚀处理。

b. 无缝紫铜管管径最小为 9.5mm,壁厚不小于0.35mm。紫铜管应采用进口材料。

c.对于多台压缩机组装的机组,每台压缩机都应有单独的冷剂管路,膨胀阀应为进口。

d. 空气通过制冷盘管的最大迎风面风速不应超过2.8 m/s。最大盘管排数不宜超过8排。当直接蒸发段的盘管断面风速大于2.5m/s时,应设置挡水板,风速均匀度要求达到87%以上。

e. 挡水板应为铝合金或不锈钢材质。

f. 当两个冷却盘管上、下叠装时,应分装滴水盘,并将各自凝结水分别引至排水管。

(9)滴水盘

a. 滴水盘容量应设计为能满足制冷蒸发盘管产生冷凝水水量的要求,并应能畅通地将其排出。

b. 滴水盘应采用至少1mm厚的钢板制作。其边角应焊接。外表面采用防潮保温材料保温,以防止滴水盘外表面结露。

c. 在最低点设有带螺纹的镀锌钢管接口,其接口尺寸应能满足冷凝水流畅排出,排水管直径不小于DN25。

d. 滴水盘的冷凝水排放处应设置水封装置,以确保机组在设计条件下运行时,凝结水不溢出滴水盘,机组不漏风。

(10)回、送风机

a. 风机的风量,风压应能满足本规范书所规定的参数。风机出口风速必须小于11m/s,风机效率必须为75%以上。

b. 风机及电动机均应为优质产品,并应向招标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

c. 风机应为离心式、单叶轮、双进风低噪声型。

d.风机须在制造厂内应进行静动平衡试验,并提供试验报告。

e. 轴承的额定寿命应不小于15年。轴承润滑剂应能确保风机至少维持12个月运行周期而不需添加。润滑剂和密封件的更换或预防性维修时间应在维修手册内提供。

f. 电动机转速不应超过1450 r/min。

g. 风机与电动机间应采用皮带传动。

h. 电动机的机座应为可调型机座,以便调节皮带的松紧。

i. 机组内风机隔振应满足下列要求:

离心风机应有为满足下述要求而设计的弹簧、隔振装置。

风机转速

隔振效率

450~850 r/min

90%

≥850 r/min以上

95%

j. 风机和电动机应定位于一个公用底座,配有制造工厂提供的减震器。

k. 弹簧减振装置应设有消声垫及找平螺栓,并且应该是独立而稳定的。

(11)空气过滤器

a. 初效空气过滤器宜为扁平式,其外框应是铝质或镀锌钢板制成。

b. 过滤器与机组的连接处,应设计成带有紧固密封垫的滑动框,以便不使未过滤的空气通过。

c. 通过过滤器的面风速不应超过 3m/s。

d. 过滤器过滤效率为(重量法): 初效:≥45%

e. 过滤器要便于拆卸清洗。

(12)加热段

a. 机组所配电加热应能满足屋顶式空调机在冬季运行状况下,新风的预热量要求。

b. 加热能力应分三档调节。

c. 加热器采用不锈钢管绕片式的制造及安全标准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标准。

3.1.3.4制冷剂管路系统

a. 机组应配置由工厂配套安装的机组内部所有部件之间的冷剂管道(包括室内机与室外机之间的管材及其配部件,保温材料等)。

b. 每台压缩机应有各自独立的制冷剂管路系统。

c. 每套制冷剂管路系统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件:

i、热力膨胀阀;

ii、制冷剂分配器;

iii、低压切断开关;

iv、高压切断开关;

v、可拆卸的液体管道干燥器;

d. 待机组正式安装就位后,所有管线(包括制冷剂管路系统,动力电缆,控制电缆等),均由投标方委派专业技术人员施工(招标方可派有关施工人员予以协助,提供动力等诸种方便)。

e. 系统管道连接完成后,应经过耐压和检漏试验。

3.1.3.5 机组运转时的垂直振动不应超过15μ。

3.1.3.6 电气

3.1.3.6.1 投标方提供的所有工厂安装的电气设备、电气接线、端子装置、设备接地及控制部件都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标准以及本规范书的要求。

招标方提供电源、外部控制接线及设备接地接口。

3.1.3.6.2 压缩机、风机电动机的起动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a. ≤22kW,直接起动

b. ≤23kW≤90kW:闭路接换星形三角起动器

c. >91kW以上:电抗器起动

3.1.3.6.3 送风机电动机

风机电动机的类型应为防潮型、封闭风冷式、防护等级为IP54、F级绝缘。电机应选且满足欧洲IE3和中国GB18613-2012标准能效2级标准。

3.1.3.6.4 冷凝器风机电动机

a. 电动机防护等级为IP55、F级绝缘。电动机绕组须经浸渍使其绝缘具有抗潮性以及运行环境中所遇到的一级污染。电动机应能在55℃高温下连续运行。

b. 电动机应设置热保护器。

c. 电动机轴承的额定寿命应为25000h。

d. 电动机轴承应设有润滑油或油脂注入口,以便在不拆开电动机的情况下,能将润滑油注入轴承。

e. 电动机应为防雨型。

3.1.3.6.5 接地

a. 投标方应有机组接地装置。

b. 对于电气部件和机组机座的不连续段,投标方应提供接地导体,使之成为连续段。

3.1.3.6.6 电气及其控制

a.投标方提供的屋顶式空调机,应满足本规范书提出的温、湿度控制要求,采用微电脑控制,液晶显示。

b.根据房间/回风温度,自动卸载压缩机,节能运行。

c.初效过滤器配有压差报警装置。

d.具有对整套空调系统各参数显示、报警连锁、保护的全套功能。

e. 开关、接触器、继电器等电气元件选用西门子或施耐德产品。

(四)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到现场查勘现场,根据需方要求和安装条件报价中包含安装所需的铜管电源线支架等所有辅材,安装外机的支架用工字钢做成连体,含固定配件及安装。

2、踏勘现场:本次采购的空调为配合苏州市立医院改建项目的实施而所需采购的,由于安装位置有部分较为特殊,采购单位将于2016年9月19日上午9:00统一组织各投标单位集中进行现场勘察,实测现场尺寸、所需施工材料及人工,查看相关图纸,核实数量,过时将不再组织。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其它任何理由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追加的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3、标书正本中的产品样册(单页)须有生产厂方盖章,未盖章的视为无效投标。如发现所提供样册有弄虚作假行为,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标书中的任何偏差都必须列入投标文件中的偏离表。任何不按此要求的投标文件将承担被拒绝接受的风险。中标后中标方在合同谈判中的任何偏差都不得超越此偏差表中已被采购方确认的条款。若出现虚假应标的投标文件,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5、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6、不接受进口产品前来投标。

(五)质量要求:

1、响应单位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商品,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的原装正品。

2、响应单位提供的所有产品应符合技术要求条款中所标称的规格、参数和标准。其质量必须符合产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

五、售后服务及交货期:

1、免费质保期:供应商必须为交付的货物,提供不得低于24个月的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在产品质保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需在2小时内响应,并保证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供货方负责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如有要求需方准备的事项应预先通知并负责提供所需要的技术文件),免费为采购单位的操作和维护人员进行现场专业技术培训,包括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操作的技术要领,常见故障处理的技术培训等,直至其掌握操作技能为止。

3、设备安装后,采购单位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供方应向需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当双方对验收标准有争议时,可委托双方一致认可的国家相关权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交付使用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6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5、交货地点:苏州市立医院指定地点。

 

六、价格与支付:

1、合同价格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2、合同总价包括电气设备系统及产品损耗、配件、人工、机械、运输、装卸、送货并装卸至安装现场指定地点、现场保管、所有土建、自控相关配套、送货并装卸至安装现场指定地点、现场保管、与电气设备相关所有土建配套工作及土建修复、协调工作、吊装、设备的系统安装(自备所有安装工具)、单机调试、联动调试工程整体验收、工程整体验收后设备及设备资料移交给建设方、移交保险、设备改造、运费、各种税费、培训、劳保、专利技术及质保期间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付款方式: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30%的货款排期生产,待全部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甲方向乙方支付30%的货款,待整体项目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35%的货款,余款5%在验收合格满半年,无质量问题,由需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供方一次性付清。

A、合格销售发票。

B、采购方组织的验收意见书

C、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4、乙方在投标前,已前往工地,查看图纸、熟悉现场,并确认工程结构及相关尺寸与所投标设备相匹配(招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应参数仅供参考)。鉴于工地现场正按土建安装施工图紧张施工,乙方应随时关注现场施工进展,主动参加工地例会,对于正在施工或将要施工的结构,如需事先预留安装所需的管槽、孔洞等,或工程结构与本次采购设备安装预计可能产生矛盾时,须提前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乙方根据工艺要求和工程进度进行预留预埋。否则,若因本次采购设备安装而造成工程结构调整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负责。已经完成的结构实体重新开凿管槽、孔洞由乙方实施和承担费用。

5、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转帐。

 

七、询价采购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主持询价开标活动。

2、询价小组(由相关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按询价文件要求对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合格响应供应商。

3、报价在采购预算内的或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询价采购失败。

4、询价小组在审查时,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等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为保证在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询价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评审小组,该书面材料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在评审期间、如询价小组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6、询价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按询价采购通知的规定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

7、询价小组根据询价评审办法确定询价成交供应商。

 

八、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编制要求:

(一)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格式);

4、询价响应函(后附格式);

5、产品的合法代理商资格证明或产品授权书;

6、询价响应报价表(后附格式);

7、响应设备的配置清单;

8、设备技术要求对照表;

9、询价响应的空调设备生产厂家的宣传样册(单页);

11、投标单位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生产许可证书。

12、交货期承诺;

13、售后服务承诺;

14、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15、与本次询价有关的其他资料。

上述材料为必备材料,如有缺项或不符为无效投标。

(二)文件的编制和密封要求:

1、询价响应文件为一份正本,二份副本,需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每页须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盖公章;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标段和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九、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递交时间:2016年10月19日13:30~16:00(北京时间)

2、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9日16:00(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前台

4、本项目将于2016年10月20日上午9:30在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进行评审。

 

十、询价评审办法:

1、在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的前提下,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且最低的响应供应商,则由采购方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3、如投标人存在“苏财购字(2014)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则按以下比例增加其评审价格,增加比例: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按该供应商报价的2%增加评审价格,增价最多不超过6%。

 

十一、综合说明:

1、本次询价采购不分采购单元,供应商须对所投的采购内容全部响应,并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应包含所有设备、支架、铜管、风管及其他附件的包装、运输、运杂、保险、税金、钻孔、吊装、安装、修补、试压探漏、调试、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2、响应单位须对照招标技术参数要求逐条列出并对比,其中“投标设备技术指标描述”一栏须详细说明投标产品的具体量化参数,如照抄招标文件要求或只写“完全响应“等字样的均为无效投标。

3、询价响应单位所响应的空调品牌和型号必须是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品牌和型号,并且出示产品对应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询价响应文件无效。(询价响应文件中必须标明所响应的品牌型号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几页,并附清单)

4、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苏财购字(2014)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的,将按照江苏省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扣分。

5、成交供应商在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通知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0.6%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6、本次询价采购活动采购方已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二、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交纳的询价响应保证金必须于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响应供应商的名义,按本询价书规定的金额及以下条款的规定,缴纳至指定账户;或者以汇票、本票的形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至代理公司并换取保证金收据,该收据复印件须装入投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3000元,账户:

保证金交纳账户: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帐号:89060154800000199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3、各响应单位在电汇时必须注明响应供应商全称,所响应询件文件的编号及“询价响应保证金”字样。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询价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5、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且在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收据及保证金退还账号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凭收据予以退还(无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的;

(6)成交供应商在询价响应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7)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公司: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璐佳 吕兆莉。

联系电话:0512-69165615/69165617 传真:0512-65153553。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邮编:215005

2、采购单位:苏州市立医院 

联系人:叶惠国,联系电话:0512-62362636

 

十四、信息发布媒体:

1、该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16年10月14日

 

格式1、询价响应报价表

询价响应报价表

 

采购编号:_ _____

序号

名称

产地及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

偏离采购要求说明

单位/数量

单价

总价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报价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2、询价响应函

询价响应函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我方收到贵公司 号询价采购通知,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并向贵公司承诺:

1、我方愿意按照询价采购通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方的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设备、支架、铜管及其他附件的包装、运输、运杂、保险、税金、钻孔、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2、如果我方的询价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询价采购通知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内容所规定的全部工作。

3、我方愿意提供采购方在询价采购通知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我方响应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我方愿承担一切责任。

4、我方认为贵方有权决定成交者,还认为贵方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供应商成交。

5、我方同意因运输或装卸或吊装过程中的不当,造成货物或就位现场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采购方有权要求我方全额赔偿。

6、我方愿意遵守询价采购通知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7、我方承诺该项报价在递交后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方同意成交后若不履行询价采购通知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我方的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8、我方同意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采购方有权取消我方成交资格。

9、如果我方成交,我方愿意在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通知书和合同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0.6%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逾期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可提出诉讼的权力;

10、与本次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

单 位: 联 系 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投标方:(单位盖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格式3、投标产品配置或技术参数响应对照表

 

投标产品配置或技术参数响应对照表

采购编号:___ ___

序号

名称

品牌

型号

招标配置或技术参数要求

投标产品配置或技术参数描述

是否符合(填“符合”或“不符合”

 

 

 

 

 

 

 

 

 

 

 

 

 

 

 

 

 

 

 

 

 

 

 

 

 

 

 

 

 

 

 

 

 

 

 

 

 

 

 

 

 

 

 

 

 

 

 

 

 

 

 

 

 

 

 

 

 

 

 

 

 

 

 

 

 

 

 

 

 

 

 

 

 

 

 

 

 

 

 

 

 

 

 

 

 

 

 

 

 

 

 

报价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4: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询价采购活动。代理人在响应文件、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响应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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