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 受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委托,对 包一《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包二《红海湾经济开发区15间村卫生站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01-1-201911-024-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包一《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包二《红海湾经济开发区15间村卫生站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658,215
四、采购数量:2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8年财务报表,2019年7-9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和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的投标的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11月11日 至 2019年11月15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汕尾市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八十米大道旁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9日08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
十、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9日08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1 月 10 日 至 2019 年 11 月 1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光成 | 联系电话:0660-3424896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杨繁荣 | 联系电话:0660-3438063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汕尾市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 |
联系人:陈光成 | 联系电话:0660-3424896 |
传真:0660-3434889 | 邮编:516622 |
(三)采购人: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地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行政中心203室 |
联系人:杨繁荣 | 联系电话:0660-3438063 |
传真:0660-3425009 | 邮编:516622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汕尾市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