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受 梅州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 梅州市人民医院移动查房车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00-201910-mz059001-0092
二、采购项目名称:梅州市人民医院移动查房车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847,000
四、采购数量:219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产品适用范围
移动查房车可以实现从查房、护理到临床的无纸化、无线化、无胶片化的医护信息化系统。医护人员可以使用移动医护推车直接到患者床边进行查房、阅片、下医嘱、执行核对医嘱,使得患者信息传递更迅速准确,处理更及时,提升医疗护理质量的需求随即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二、产品结构及组成
移动查房车由车体系统、主机系统和电源系统三大模块组成
三、技术参数
序号 |
项目 |
子项目 |
规格 |
1 |
车体系统 |
一体化设计 |
含电池的一体化结构设计,计算主机采用内嵌式设计保护在一体化工作台面内,电池固定在车体底座内保障车体平衡;具备四个4寸静音、静电、防缠绕的万向轮,需带刹车; |
外壳 |
整体易清洁,材质可消毒液擦拭,车体材质台面整体需使用耐用的抗菌材料,立柱采用高强度铝合金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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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面设计 |
台面使用部分为完整方形,显示器支架后移,保证实际使用面积更大,同时便于清洁(提供证明台面为完整方形的实物照片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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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盘托设计 |
台面内隐藏键盘托盘,可完全隐藏到台面内,使用时可从台面内拉出(提供键盘托盘隐藏台面及拉出台面的实物照片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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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扩展台面 |
台面内隐藏无把手可扩展台面,使用时从右侧按压弹出,满足临床对台面尺寸的需求,(提供无把手可扩展台面弹出、隐藏实物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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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面把手一体化 |
台面及把手为塑料无缝一体成型,把手与台面之间无螺丝固定,颜色及材质一致,把手两端直接与台面相连为封闭式设计,防止钩挂线缆。(提供投标产品台面演示照片,需证明此台面把手为同一颜色同一材质,完全一体无拼接,把手和台面之间无螺丝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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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器固定支架 |
车体在不作整体升降时,台面上方的显示器支架允许单独≥15cm升降,(提供显示器支架≥15cm升降实测照片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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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面板 |
LED电池电量及状态显示灯,可实时显示主电池及副电池状态,LED灯需位于控制面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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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临床使用过程中误触升降按钮,需具备锁定功能,并具备解锁按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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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电动升降控制按键2个,可方便控制台面升降;(提供证明2个电动升降控制按键,实现台面升降视频,视频存储于“演示视频”光盘内随正本密封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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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体升降 |
升降方式需为电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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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座相连的立柱需为窄立柱固定不动,以保证车体稳定性和可拓展性,宽立柱与台面相连进行上下升降,(提供宽立柱升降,窄立柱与底座相连实物照片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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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体立柱表面需光滑无缝设计,以便于清洁和消毒,(提供车体立柱无缝隙实物照片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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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盘托盘材质 |
为防止手感冰冷,键盘托盘需为塑料材质,采用人体工程学设计,同时装有硅胶手托,耐脏耐磨损易清洁。(提供塑料托盘带硅胶手托实物照片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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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屉 |
可根据医院需求加挂2层-3层(不包含键盘托)全铝合金属抽屉,柜体可直接快速安装于宽立柱上,且为保证主机散热需与台面分离≥5cm,抽屉可锁、且可通过隔板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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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件 |
洗手液架、扫描枪架、医疗垃圾筒(感染性废物筒、生活垃圾筒、锐器盒架)三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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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主机系统 |
计算机配置 |
显示终端:LED IPS屏,尺寸≥21.5”,最佳分辨率≥1920x1080 CPU:酷睿I5及以上 内存:≥8GB 内存 硬盘:固态硬盘,容量≥250GB 支持windows 7专业版及以上操作系统; 带千兆网卡,支持2.4G/5G Hz Wifi网络,支持802.11 b/g/n/ac以上标准 内置天线,无天线外露,美观、整洁、安全。 鼠标键盘:医用级别防护等级 接口:USB3.0≥4个 |
3 |
电源系统 |
一键开关 |
启动开关可一键启动所有用电设备,包括主机,显示器,电源; |
电池材料 |
电池使用磷酸铁锂材质,安全稳定,有效循环寿命≥2000次,续航时间≥12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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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插拔电池 |
除主电池外,可选配独立的热插拔电池及底座,增加续航时间,热插拔电池可跟随台面升降便于临床插拔使用,支持无工具快速插拔,提供徒手快速插拔热插拔电池及电池跟随台面升降演示照片及演示视频(存储于“演示视频”光盘内随正本密封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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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测试 |
电池通过GB31241-2014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测试,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提供的专项测试报告复印件(测试报告须为单独电池认证非整车,同时申请人为生产厂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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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CE认证 |
电池通过CE电池通用安全认证,有效保证医用电气设备安全性,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测试报告须为单独电池认证非整车,同时申请人需为整车生产厂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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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FCC认证 |
电池通过FCC电池通用安全认证,有效保证医用电气设备安全性,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测试报告须为单独电池认证非整车,同时申请人需为整车生产厂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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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ROHS认证 |
电池通过ROHS电池通用安全认证,有效保证医用电气设备安全性,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测试报告须为单独电池认证非整车,同时申请人需为整车生产厂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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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UN38.3测试报告 |
电池通过UN38.3电池通用安全测试报告,有效保证医用电气设备安全性,提供测试报告复印件(测试报告须为单独电池认证非整车,同时申请人为整车生产厂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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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电源线 |
车体主电源线采用螺旋可伸缩结构,可拉伸至两米以上,电源线固定于车体上,不可随意取下,防止遗失,(提供电源线于车体连接位置实物照片证明电源线与车体连接一体,不可取下证明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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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产品升级 |
▲升级智能药盒 |
推车柜体可升级为智能药盒,智能药盒可与转运车及移动工作站相互兼容,提供智能药盒安装在同一移动推车及转运车实物照片及视频(演示照片及视频外观需与投标产品基本一致) |
四、移动查房车配置
序号 |
配置描述 |
数量 |
1 |
车体系统 |
219套 |
2 |
主机系统 |
219套 |
3 |
电源系统 |
219套 |
五、售后服务需求
项目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项目完成期: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供货调试并验收完毕。
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所有设备的供货、运输装卸、安装直至所有项目通过验收为止,期间所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负采购人提供安装调试及运行的进度计划表。项目安装调试完后,采购人组织专业人员按照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质保期:
供应商提供保修的范围为供应商所提供设备的软硬件及附属设施,供应商应提供项目终验后5年质保服务(含车体系统、主机系统和电源系统),费用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保修期内,供应商应免费向采购人提供设备的技术支持、软固件升级、整车维修等服务。
售后服务:
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产品在质量保证期之内,并须对由于产品质量而发生的任何问题负责。
维修响应速度:2小时电话反应,24小时内到现场提供维修服务。48小时内完成故障恢复,以保证采购人工作的正常运转。
供应商提供设备操作及维修手册,对操作人员进行使用、保养培训,对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采购人操作人员能独立操作等,确保能正常安全运行。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在质保期内对货物进行免费维修;质保期外发生的损坏,负责货物的终身维修,修理和换件应只收取配件费用,不再收取其它费用。
成交供应商在每次服务完成后,须向用户提交相关文档,内容包括起因、响应、过程、结果、今后注意事项等各部分。
注:参数中带“▲”号条款作为评审时的重要技术参数,带“★”号条款作为实质性条款。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2017年至2018年度内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税收部门出具的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
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内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2.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6 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10月18日 至 2019年10月24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08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2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十、开标时间:2019年11月08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2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0 月 18 日 至 2019 年 10 月 2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肖延华,赵亮 | 联系电话:020-37860557,37860560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叶先生 | 联系电话:0753-2206407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
联系人:张帆 | 联系电话:020-37860520 |
传真:020-87768283 | 邮编:510080 |
(三)采购人:梅州市人民医院 |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黄塘路34号 |
联系人:梅州市人民医院 | 联系电话:0753-2131836 |
传真:2131620 | 邮编:514031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