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阳江市中医医院的委托,对 中医医院二期中央空调系统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700-201906-4417010108-0040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医医院二期中央空调系统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104,589.19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为:
注: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核查,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领取、登记招标文件。
二、投标报价包括: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货物、搬运费、运输费、卸装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验收、人力成本、税金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以上费用需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明)
三、合同签订要求:采购合同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签订,签订时间为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通知后15个日历日内。
四、交货地点:阳江市中医医院二期新建大楼。
五、交货期:合同签订收到开工通知书后180个日历日内完工。(包括供货、安装调试,超出该完工期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验收时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运行一个月后,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标准进行验收。
七、交货期保证:为保证项目顺利完工设备正常使用,中标供应商必须按时按进度完成本职工作。如不能按时完工的,必须作出书面说明,双方必须签署谅解备忘录,否则会作废标处理。
八、货物要求:
1.投标人所投的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的全新、未使用过的货物,投标人必须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和培训。投标时必须提供货物详细彩图样本相关资料,彩图中应包含设备图片、性能参数、使用介绍及相关参数说明(不接受复印件及扫描件),软件等相关资料,必须提供设备的供货配置清单。
2.对空调的货物要求:设备安装、调试,并在交付设备时须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产品证书、检验报告。
九、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取得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对设计图纸有充分的了解,包括采用的冷水机组、空调末端设备、水泵、冷却塔和风机等。
十、设备制造商要求:
1.制造商管理认证:制造商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均在有效期限之内。
2.制造商类似产品工程案例:投标人所投空调主机品牌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销售或安装或销售及安装水冷中央空调机组的相关项目业绩(含税500万元以上项目)数量。投标时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制造商技术实力:所投空调设备生产厂家或厂家技术人员获得过中国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级技术进步或技术发明奖,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书载明有效期的,有效期内证书可以计分,没有载明有效期的,视作长期有效;所提供证书需体现证书号,获奖者必须为空调设备生产厂家或厂家技术人员;获奖者名称须与本项目出具授权函的生产厂家名称一致。
十一、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针对采购人本次设备采购内容,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进行承诺,并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阳江市范围内设有售后服务点或代理服务点。(签订合同时提供证明文件原件)。
十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先支付合同总金额10~30%作为设备定金;工程按完成进度的20~50%支付,每30天报一次进度,在施工单位上报进度后10天内支付进度款,工程调试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8%;剩余合同总金额2%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付清。
十三、安全责任:本项目安全措施由投标人制定方案及组织实施,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采购人不负责任何伤亡,劳保福利以及施工中材料被盗等责任。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10月1日 至 2019年10月12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阳江市阳东区福兴路21号(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4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阳江市阳东区福兴路21号(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4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阳江市阳东区福兴路21号(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0 月 1 日 至 2019 年 10 月 1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先生 | 联系电话:0662-6899288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0662-226133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中山市东区城桂公路16号(五层501室) |
联系人:曹长鹏 | 联系电话:0760-88169368 |
传真:0760-88169368 | 邮编:528400 |
(三)采购人:阳江市中医医院 |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漠阳街1号 |
联系人:阳江市中医医院 | 联系电话:0662-3513823 |
传真:0662-3513823 | 邮编:5295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