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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属公立医院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9-09-09     浏览:161    
核心提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中山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的委托,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中山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的委托,对 中山市市属公立医院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2000-201908-250-0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市属公立医院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600,225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

包组号

包组内容

采购预算金额

01包组

中山市市属公立医院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6,150,725.00元

02包组

中山市市属公立医院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224,750.00元

03包组

中山市市属公立医院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信息系统第三方测评服务

¥112,375.00元

04包组

中山市市属公立医院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112,375.00元

2、采购编号:FEGD-CT19743,采购表编号:社保(19)0285;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19〕1号);

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6、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投标人可自行登录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体下载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山市政府采购网、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09月09日08:30至2019年09月16日17:30期间进行网上报名。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供应商须先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上注册登记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平台(企业)用户手册”,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

(2)已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网上报名,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和确认投标等操作。

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政府采购系统(企业)操作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8713233-608。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指纹签到或身份证签到或企业数字证书签到均不能成功的,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如发生签到系统故障或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上述电子签到不成功的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前签署的纸质签到文件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相关人员指纹或身份证信息需提前在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系统录入)

 

8、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01包组:¥1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02包组:¥4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元整);03包组:¥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04包组:¥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并成功到达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账号由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在相应项目处点击‘管理’>>子账号申请>>缴款通知书”

 

9、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01包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02包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03包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复印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04包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复印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供应商资格:

 

  

01包组: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供应商若为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由总公司针对本次投标专门出具,开标时需提供原件核查。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4、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投标文件前1日,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将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5、供应商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2包组: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投标文件前1日,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将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4、供应商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3包组: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

4、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投标文件前1日,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将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5、供应商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4包组: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供应商应具有省级或以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协调小组办公室或相关单位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或具有上述有资质推荐证书的测评机构的授权单位的(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投标文件前1日,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将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5、供应商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9月09日 至 2019年09月16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民科西路3号209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29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十、开标时间:2019年09月29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9 月 09 日 至 2019 年 09 月 1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张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713233-60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776276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608-612室
联系人:陈元 联系电话:020-83642820
传真:020-83642820-822 邮编:510050
(三)采购人:中山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 地址:中山市博爱七路6号市卫计局办公楼
联系人:黄汝标 联系电话:0760-88776195
传真:0760-88776840 邮编:528403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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