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东市妇幼保健院医疗家具采购与安装项目
的补充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2019年8月20日发布的项目编号Z320681190393(ZB302)启东市妇幼保健院医疗家具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投标人具有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检验报告日期为准)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家具成品抽样检验合格报告[包括:诊疗桌、会议桌(台);主要环保性能指标甲醛限量要求达到E1级(GB18580-2017标准:甲醛释放量限制≤0.124mg/m3)或达到GB18584-2001标准 :甲醛释放量≤1.5mg/L,治疗柜需提供符合《家具抗菌性能的评价》(QB/T 4371-2012)的检测报告,对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抑菌率≥99%]”
现调整为“投标人具有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检验报告日期为准)国家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家具成品抽样检验合格报告(具备CNAS或CMA或CAL标志)[包括:诊疗桌、会议桌(台);主要环保性能指标甲醛限量要求达到E1级(GB18580-2017标准:甲醛释放量限制≤0.124mg/m3)或达到GB18584-2001标准 :甲醛释放量≤1.5mg/L,治疗柜需提供符合《家具抗菌性能的评价》(QB/T 4371-2012)的检测报告,对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抑菌率≥99%]”。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企业资信“1、供应商2015年以来(以颁发日期或公示日期为准)由省级及以上政府行政机关评定或公示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或依据GB/T23794-2015《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取得五星级信用企业评价,得1分。”
现调整为“1、供应商2015年以来(以颁发日期或公示日期为准)由省级及以上政府行政机关评定或公示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或依据GB/T23794-2015《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取得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得1分。”
三、本补充通知作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