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水净化处理系统招标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城市重建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独墅湖医院(苏州大学医学中心)委托代建独墅湖医院项目,并委托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拟采购的水净化处理系统项目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SZWK2016-Y-G-033号
2、项目名称:水净化处理系统
3、招标技术指标:苏州市独墅湖医院水净化处理工程污水处理规模为1200m3/d(一期),包括污水处理工艺、污泥处理工艺的机械设备部分,电气和自动控制(含仪器仪表和化验仪器)部分的采购、制造、安装和调试。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4、交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5、采购预算:3000000.00元
6、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A、供应商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供应商应当具备的特殊条件:
(1)投标人具有水处理设备(水泵、高压压滤机、曝气系统)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如为代理商投标);
(2)具有投标水处理设备(水泵、高压压滤机、曝气系统)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3)具有自本次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由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企业和法人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4)外地单位在苏州市区范围内有固定服务场所及相关售后服务人员;
C、在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名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经办人须为该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身份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
(3)投标水处理设备(水泵、高压压滤机、曝气系统)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如为代理商投标);
(4)投标水处理设备(水泵、高压压滤机、曝气系统)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5)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最近半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各类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凭据复印件;
(6)提供自本次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由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企业和法人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7)外地单位在苏州市区范围内有固定服务场所及相关售后服务人员(提供营业执照、租房协议、近半年内房租支付发票、售后服务人员社保证明等);
上述材料每页均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7、标书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8、报名及标书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19日每日8:30~17:00(节假日除外)
9、标书发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0、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苏州市独墅湖医院(苏州大学医学中心)
联系人:刘倩倩 联系电话:0512-66606930
(2)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邮编:215005
联系人:李东 汪成超
联系电话:0512-65158848-8012、8019,0512-65153553 (FAX)
11、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帐户:
帐 户: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苏州工行道前支行
帐 号:1102020209000295112
12、答疑方式:见前附表
1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1月2日13:30~14: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日14:00(北京时间)
14、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日14:00(北京时间)
15、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6、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17、本采购文件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至2016年10月19日。
18、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6681183、666811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