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对 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00-201907-090208-0024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32,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项目 性质 |
交货、完工期 |
付款方式 |
01 |
磁场刺激仪 |
1台 |
政府 采购 |
合同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
1、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 2、合同余款在设备正常使用届满12个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
微电流刺激仪 |
25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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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全自动心肺复苏机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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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视喉镜 |
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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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专用显示器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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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如无特别说明,01和02项目包的要求均相同。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均详见招标文件。 |
2、投标时,投标人可对单个或两个项目包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项目包。若投标人在01和02项目包的排名均为第一,则只能中标01项目包,02项目包将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19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单位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9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9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2.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3.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供应商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若属医疗器械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文件,并且在有效期内。
4.02项目包如投标人所投【医学影像专用显示器】为进口产品,而且投标人并非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属于代理商授权的,还须同时提供其自身作为该设备代理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5.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二)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1.根据《关于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在2019年7月24日至2019年7月30日期间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网址https://ggzy.gdqy.gov.cn),无需再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本项目招标文件制作工本费人民币150元,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3.投标人无需执行本公告的“第七点”。
(三)交纳投标保证金
1.交纳保证金时间:自2019年7月2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交纳金额:01项目包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02项目包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3.供应商凭CA证书采用网上交纳方式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所投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7月24日 至 2019年07月30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清远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ggzy.gdqy.gov.cn)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14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东门)
十、开标时间:2019年08月14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东门)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7 月 24 日 至 2019 年 07 月 3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邓小姐 | 联系电话:0763-3357288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邓先生 | 联系电话:0763-3858273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清远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23号东方天城花园二号楼首层商铺99号自编01号 |
联系人:邓思宇 | 联系电话:0763-3357288 |
传真:0763-3786162 | 邮编:511500 |
(三)采购人: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 |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新城西八号区 |
联系人:陈涛 | 联系电话:0763-3858273 |
传真:0763-3860101 | 邮编:511515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