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卢氏县人民医院高清电子结肠镜采购项目已经获有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人民医院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采购人:卢氏县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卢氏县人民医院高清电子结肠镜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HNCA2019-LS034
4、采购内容:高清电子结肠镜一套(具体参数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5、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
6、采购预算:¥1200000.00元;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将货物运送至卢氏县人民医院;
9、交货地点:卢氏县人民医院;
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生产或销售该项目的所有内容;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企业2019年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4、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加盖生产厂家或国内代理商公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开标时提供无行贿犯罪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07月18日-2019年08月0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卢氏县东城小区煊德超市对面25号楼
3、报名时需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加盖生产厂家或国内代理商公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提供4套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现金
账号:41050169870800000895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氏支行
账户名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供应商必须开标前以转账或现金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交纳,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原始转账凭证或收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08月08日0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评标地点为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五电子评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卢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迎宾路与莘源西路交叉口
联系人:张红丽
电话:13939877506
采购人:卢氏县人民医院
地址:河南省卢氏县行政路102号
联系人:郭小丽
电话:0398-718020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卢氏县东城小区煊德超市对面25号楼二楼
联系人:尚艳利
电话:0398-2151599 13633988143
电子邮箱:306943351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