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珠海市第二看守所
二、采购项目编号:GDYY2019FW011
三、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三看守所医疗服务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00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陆佰万元整(¥6,000,000.00),全部为财政资金。
2、采购项目预算构成:见附表。
3、采购项目概况及用途:为加快推进我市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工作,拟由医疗机构按医疗服务工作内容及要求对珠海市第三看守所进行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
4、主要工作内容:
(1)入所健康检查(即“五项体检”)
进行入所前基本健康检查,包括血压、血常规、心电图、B超、胸片等。
(2)日常巡诊、所内检查治疗
医疗人员每天需到各监室巡查两次(上午、下午各一次),对需要到医务室做进一步检查、治疗的患者进行检查治疗。
(3)日常值班
保证24小时有医生、护士在位。
(4)外出医疗保障
对需要到医院检查、住院的患者安排陪诊和进行接送,对投送监狱的人员进行随车医疗保障。
(5)疾病防疫、紧急卫生事件处置
定期对监所环境进行消毒,预防各种传染病疫情,协助市疾控中心进行高危人群的艾滋病筛查,对各种紧急卫生事件进行处置,定期对被监管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
(6)危重病人抢救
对危重病人进行送医院前的紧急处置,稳定病情后立即送医院进一步治疗。
以上医疗卫生项目根据公安部《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工作执法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安部卫生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9]60号)及公安部《关于规范和加强看守所管理确保在押人员身体健康的通知》(公监管[2010]214号)的规定要求拟定。5、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市(区)卫计部门管理的县以上(或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市场供应情况(是否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根据由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和市卫计局共同制定,并经珠海市人民政府同意的《珠海市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由市遵义医学院第五附属(珠海)医院负责珠海市第三看守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工作。
2、拟邀请的供应商与项目的匹配情况:拟邀请的供应商与项目的采购需求匹配。
3、专家论证意见(200万元以上):有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遵义医学院第五附属(珠海)医院
供应商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1439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姚迎春 工作单位: 珠海市法援处 职称:中级
意见:根据珠公(请)[2018]153号文所述,2017年全市公安监所全部实现了由专业医院派驻医生负责监管人员入所体检与疾病防治工作。
2、专家:罗云辉 工作单位: 珠海市人民医院 职称:主任医师
意见:遵义医科大学第五附属(珠海)医院为一家医科大学正规的人民医院,医疗设施、技术力量完全满足这一医疗服务,且医院离珠海市第三看守所较近,方便提供快捷的医疗服务。
3、专家:汪德瑗 工作单位:唐家湾医院 职称:主管
意见:2017年市公安监所全部实现了由专业医院派驻医生负责体检及疾病防治;2019年市第三看守所将正式投入使用,急需开展医疗卫生专业化工作。2019年市第三看守所将正式投入使用,急需开展医院卫生专业化工作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1、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情形;
2、拟邀请供应商与项目匹配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7 月 16 日 至 2019 年 07 月 22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王浩华 | 联系电话:0756-8930661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何定波 | 联系电话:0756-8641886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远一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98号发泉大厦401室 |
联系人:侯红芳 | 联系电话:0756-8930661 |
传真:0756-8509858 | 邮编:519000 |
(三)采购人:珠海市第二看守所 |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景晖路公安村A区 |
联系人:何定波 | 联系电话:0756-8641886 |
传真:0756-8641886 | 邮编:519000 |
(四)财政部门: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
联系人:余柳何显华 | 联系电话:0756-2602073 |
发布人:广东远一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