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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人民医院综合住院大楼工程PPP项目中标公告

   日期:2016-10-09     浏览:145    
核心提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南雄市人民医院的委托, 于2016年6月29日就南雄市人民医院综合住院大楼工程PPP项目(0612-1641D136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南雄市人民医院的委托, 于2016年6月29日就南雄市人民医院综合住院大楼工程PPP项目(0612-1641D1360389)采用(公开招标) 进行采购。 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 本次采购预中标、成交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PPP项目编号 :0612-1641D1360389

二、PPP项目名称 :南雄市人民医院综合住院大楼工程PPP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中标、成交社会资本名称: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建粤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郝镇熙、林楚龙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宝盛路5号、珠海市斗门区斗门大道100号

五、中标、成交标的名称:南雄市人民医院综合住院大楼工程PPP项目

主要中标、成交条件:

 

(一)合作期限:特许经营期为10年。

项目公司将以建设一移交一运营的方式建设、运营和移交南雄市人民医院综合住院大楼工程项目。

项目公司应在特许经营期内承担责任和风险,负责项目办公及医疗设施的运营与维护,部分供应链(设备、耗材)的供应管理及服务,并于特许经营期届满时,“设施可用性服务费”及“运维绩效服务费”交割清楚后,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南雄市人民医院。

(二)服务要求:建设期间,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建设,具体建设范围和内容以政府方及招标人审核确认的各项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建设期的履约管理重点在于保证基础设施的施工质量,按照生态、文明、安全的理念保证工程严格达到规划指标和质量水平。

(三)项目概算:根据实施机构提供的《关于南雄市人民医院综合住院大楼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南雄市人民医院综合住院大楼增加二次装修(含净化装饰部分)的批复》,经概算,项目建设投资概算15922万元。包括:

(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约4969万元,工程其他费用约645万元,预备费281万元,医疗设备购置费约8631万元。

(2)二次装修工程(含净化装饰部分)1396万元,其中:装饰部分877万元,安装部分419万元,预备金100万元。

(四)回报机制:本项目中项目公司无法直接向使用者收取费用,根据PPP指南及规定,本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回报机制。具体而言,项目按照“基于可用性的绩效合同”方式,由政府授权实施机构即招标人,向项目公司购买本项目可用性(符合验收标准的可提供公共医疗服务的综合住院大楼)以及为维护本项目可用性所需的运营维护服务(符合绩效要求的公共服务),即招标人根据 PPP 项目合同向社会资本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支付运维绩效服务费。

(五)项目质量控制:

1)本项目的工程施工须严格按照国家、省、部委颁发的施工及验收标准组织实施。

2)投标人应依法选择和确定本项目专业工程的承包商。

 3)在开始建设工程之前,工程承包商须建立一套完整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交监理单位审查确认后执行。

 4)在工程开始施工后,投标人及承包商应严格执行各项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计划,招标人有权参加或检查投标人以及承包商的质量控制过程及方法,以确保工程的质量要求。

 5)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竣工验收等应符合相关法律和强制性标准,且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所有要求。

 6)在不影响投标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情况下,招标人有权在工作时间内对投标人或承包商履约情况进行检查,以保证工程符合本合同的要求。

 7)施工期间,若招标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建设工程或其他任何部分与本合同所规定的或其他相关部门所规定的质量或安全要求严重不符,招标人有权立即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8)在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期内,如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投标人及承包商负责无条件组织修复或返工,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该费用不计入政府可用性服务费。

(六)项目合同:

已签订的合同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告。

(七)中标信息

中标候选社会资本方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万元)

  医疗设备购置费用 (万元)

  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

  建筑安装工程下浮率 (百分比)

  投资收益率(每期) (百分比)

   日常运维管理服务费(每期) (万元)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广东建粤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7,261.80

 8,551.91

 15,813.71

 0.40%

 2.59%

   19.80

六、评审小组和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评审小组:金泽龙(组长)、仇国祥、林少凤、黄芳、谢雄生 

谈判小组:叶春福(组长)、谢雄生、张涛、殷圣银、王亮兴、陈日煌、彭宪海、严松林

七、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八、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九、联系事项

(一)项目实施机构名称:南雄市人民医院 地址:韶关南雄市雄州镇居仁街122号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51-3867519
项目实施机构项目联系负责人:渠建华 联系电话:020-8354621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
联系人:冯万红 联系电话:020-83541732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负责人:谢工 联系电话:020-83541795

 

附件:项目合同文本项目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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