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7-26
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受海口市人民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AJGHN-CG-201602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898-6675522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口市人民医院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
联系方式:叶倩138076830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0898-66755224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名门广场南区豪景苑C7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受海口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拟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AJGHN-CG-2016028)所需的货物及服务组织公开招标采购工作,兹邀请符合本次公开招标采购要求的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编号、分包及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
1、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人:海口市人民医院
3、委托金额:61.575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内容: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包,各包采购清单详见下表:
分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A包 |
双相波除颤监护仪 |
1 |
台 |
病人监护仪 |
1 |
台 |
|
呼吸机 |
1 |
台 |
|
B包 |
低速冷冻离心机 |
2 |
台 |
超低温冰箱 |
2 |
台 |
|
十二导多功能心电分析系统 |
2 |
台 |
注: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以及投标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各包详细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施“三证合一”地区的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5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6年任意3个月社会保障缴费记录证明和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参加本次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若非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需具有制造商或者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6.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生产制造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7.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8. 投标时必须提交以上相关证明资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6年07月26日起至2016年08月01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在海南省海口市名门广场南区豪景苑C701室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5日09:00。
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名门广场南区豪景苑C701室
五、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以书面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1)招标人名称:海口市人民医院
招标人机构所在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联系人:叶倩
联系电话:13807683055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名门广场南区豪景苑C701室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98-66755224
六、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施“三证合一”地区的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5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6年任意3个月社会保障缴费记录证明和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参加本次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若非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需具有制造商或者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6.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生产制造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7.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8. 投标时必须提交以上相关证明资料。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1.5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6日 08:30 至 2016年08月0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名门广场南区豪景苑C701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直接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名门广场南区豪景苑C7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