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万江招投标服务所 受 东莞市万江医院的委托,对 东莞市万江医院中药免煎颗粒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4-201903-0421006-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万江医院中药免煎颗粒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28,993.08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
招标项目名称 |
总预算(万元) |
供货期限 |
服务期 |
交货地点 |
A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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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免煎颗粒 |
202.90 |
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为准,A包原则上发出计划后3天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期满) |
东莞市万江医院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本项目报价以下浮率方式进行填报(详见招标文件“报价一览表”);中标后结算方式为(中标下浮率×固定单价表×实际采购数量=实际结算金额);中药免煎颗粒服务期内实际采购结算金额不超过202.90万元。 |
六、供应商资格:
6.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投标人提供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个月的合法缴纳税收证明资料,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相应免税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只须提供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照附件格式提交《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2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应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提供相关批文复印件);投标人为经销企业或代理公司的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6.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4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3月27日 至 2019年04月03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东莞市万江招投标服务所(详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行政办事中心3号楼2楼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18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行政办事中心3号楼1楼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8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行政办事中心3号楼1楼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3 月 27 日 至 2019 年 04 月 0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文先生 | 联系电话:0769-21661806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关先生 | 联系电话:0769-28823066 |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东莞市万江招投标服务所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徐屋街10号 |
联系人:文鸿超 | 联系电话:0769-21661806 |
传真:0769-21661806 | 邮编:523000 |
(三)采购人:东莞市万江医院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区石美社区卢慈涡村(107国道旁) |
联系人:张家营 | 联系电话:0769-28823072 |
传真:0769-28823072 | 邮编:5230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东莞市万江招投标服务所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