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9年3月9日发布的海门市人民医院采购办公家具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Z320684190061(ZB027)),现将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1.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国家级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成品检验报告(受检单位必须是投标单位,否则不得分),检测方式为抽检,包括本次招标的所有产品内容各项成品检测报告,必须提供原件备查,否则相应单项不得分。每少一项扣1分,缺5项(含)以上此条款不得分,全部提供得4分。”
现修改为:
“1.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国家级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成品检验报告(受检单位必须是投标单位,否则不得分),检测方式为抽检,包括诊疗桌、办公桌、沙发茶几、办公椅、三人位排椅(侯诊椅)、会议条桌、茶水柜、会议桌。必须提供原件备查,否则相应单项不得分。有一项得0.5分,最多得4分。”
其他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海门市人民医院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