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TCGGZY-2019X004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计算机项目的询价文件内容做如下修改:
一、询价文件“(七)综合说明”中“投标单位必须对投标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负责。提供所投产品质保承诺书并加盖原厂公章(质保时间按招标要求)。产品出现问题后,成交单位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 3 小时以内完成甲方提出的维修要求。如需更换或送修,必须在5 个工作日内负责解决。供应商需在苏州大市内有服务点,确保售后服务及时。需提供原厂加盖公章的产品技术参数偏离表。次项如投标供应商没有提供(加盖原厂公章质保承诺书、原厂加盖公章的产品技术参数偏离表),视为没有实质响应招标要求。”
修改为:
“投标单位必须对投标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负责。提供所投产品质保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质保要求按招标要求)。产品出现问题后,成交单位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 3 小时以内完成甲方提出的维修要求。如需更换或送修,必须在5 个工作日内负责解决。供应商需在苏州大市内有服务点,确保售后服务及时。此项如投标供应商没有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质保承诺书),视为没有实质响应招标要求。”
二、以上补充通知与原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三、本补充更正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
联 系 人:梅 娟、胡晓炜 联系电话:0512-53890552
邮 编: 215400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
2019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