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通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受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的委托,对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300-201903-503080-0016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88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
数量 |
是否进口 |
1 |
高端呼吸机 |
1400000.00 |
2台 |
是 |
呼吸机 |
2台 |
是 |
||
2 |
神经外科手术导航系统 |
3480000.00 |
1套 |
是 |
总计:肆佰捌拾捌万元整,即:4880000.00元。其中包组1为1400000.00元,包组2为3480000.00元。 |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独立于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的机构;
3.供应商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4.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注: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供应商,仅限于投自身生产的产品);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7.供应商只能针对其中一个包组进行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兼投、兼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采购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资料:
A、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D、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E、供应商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F、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将原件放于正本之中,副本均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加封面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投标报名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包组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每页加盖公章。以上证明资料复印件需备原件查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3月06日 至 2019年03月12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东莞通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麦地路41号幸福家园3楼13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26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麦地路41号幸福家园3楼13号
十、开标时间:2019年03月26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惠州市麦地路41号幸福家园3楼13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3 月 06 日 至 2019 年 03 月 1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徐小姐 | 联系电话:0752-2223457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廖先生 | 联系电话:0752-2288268 |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东莞通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樟村平岭工业区13号樟村上一综合楼A栋401、402室 |
联系人:李间好 | 联系电话:0769-23164455 |
传真:0769-23166677 | 邮编:523109 |
(三)采购人: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 地址:惠州市鹅岭北路41号 |
联系人:黄郁 | 联系电话:0752-2288256 |
传真:0752-2122977 | 邮编:516001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东莞通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