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磋商条件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人民医院委托,就卢氏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心血管病医院、影像中心综合楼造价服务项目(二次)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心血管病医院、影像中心综合楼造价服务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HLZB-2018845 3、预算资金:按工程造价的1.8‰计算 4、项目地点:卢氏县人民医院 5、工程概况:卢氏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心血管病医院、影像中心综合楼造价服务 6、磋商范围:编制项目概算,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7、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符合业主要求 8、编制周期:10日历天 9、服务期限:两年 10、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三、磋商信息: 磋商时间:2019年01月28日11时00分 磋商小组成员:李彩霞、续安平、董岐春 磋商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 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金湖路 12 号甲辅楼 2 楼、3 楼北侧 成交价(费率)大写:千分之壹点柒陆 小写:(1.76‰) 编制周期:1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李景璐 注册证书及编号:造价工程师 建【造】0537005834 五、中标服务费 按照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下浮30%及发改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支付方式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该代理服务费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此费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4752.00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卢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人:曹建民 电话:13839879991 地址:卢氏县莘源西路与迎宾路交叉口 采购人:卢氏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建波 电话:13639835025 地址:卢氏县龙山路 采购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敏 电话:15839880880 地址: 郑州市航海路第六大街商鼎创业大厦511室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质疑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