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于2018年12月18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清远市人民医院二期工程净化系统及配套设施采购安装项目(441800-201812-140800-0063)(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实际情况需要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删除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之“▲具有政府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要求;删除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之“1.4“▲”条款响应表”之“▲具有政府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2、删除招标文件“详细评审表”之“应标主要设备具体技术响应情况评价(12分)”
的“注:主要设备技术参数以提供设备原生产厂家授权书及加盖公章确认的技术参数为准”要求。
3、招标文件“5.1货物投入承诺书”之“……我方郑重承诺满足此项目货物配备要求,所投货物产品均为生产厂家现行生产产品,如项目实施时所投货物生产厂家确认已停产,我方将自愿提供同等或优于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要求的产品,价格不予调整,特此承诺”修改为:“……我方郑重承诺满足此项目货物配备要求,所投货物产品均为生产厂家现行生产产品,中标后投入本项目货物设备与投标响应的货物设备相一致。如项目实施时所投货物生产厂家确认已停产(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对应货物设备停产证明),我方将自愿提供同等或优于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要求的产品,价格不予调整,特此承诺”
4、招标文件之“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之“第九条、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增加第6点“6. 除项目实施时所投货物生产厂家确认已停产外(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对应货物设备停产证明),乙方投入本项目的货物设备必须与投标文件承诺响应的货物设备相一致,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开标时间延期至:2019年1月28日10:00;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修改为:2019年1月28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19年1月28日10时00分。
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01月22日10时00分
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黎先生 | 联系电话:020-66341771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小姐 | 联系电话:0763-3368480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501房 |
| 联系人:文婉君 | 联系电话:020-66341917 |
| 传真:020-66341967 | 邮编:510045 |
| (三)采购人: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 地址:清远市北江二路建设大厦B座 |
| 联系人: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采购员 | 联系电话:0763-3389228 |
| 传真:0763-3389228 | 邮编:511515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