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偃师市中医院委托,就偃师市中医院进口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偃师市中医院进口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偃公采[2018]140号
三、中标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VolusonE8 |
1 |
2316000 |
2316000 |
供货期:30日历天内。
质保期:标准一年、赠送一年。
质量要求:合格。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2日
五、评标日期及地点:
评标日期:2019年01月04日
评标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二室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吕剑敏(主任)、张聚恒、沈亚军、李凡、梁昕(业主评委)
七、中标人名称和地址:
中标人名称:河南康尔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南阳市百里奚市场11号
八、中标金额:2316000.00元
九、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恒信咨询网》。
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19年1月8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中标服务费依据《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的收费标准计取,代理服务费12000元,由中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偃师市中医院
地 址:河南省偃师市商都东路53号
联系人:梁昕
电 话:13525963556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及电话:
名 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
联系人:符茜凯
电 话:0379-63239777 0371-86688490
电子邮箱:hnhxlys@163.com
十六、附:偃师市中医院进口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