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部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就东部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劳保用品供应商遴选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东部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劳保用品供应商遴选项目
项目编号:QC-2018121445E
二、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整(¥0.00元整)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因东部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劳保用品、办公桌椅、小家电等日用品品目比较复杂,临时性、变动性、及时性采购比较多,故打算招2家营业范围在内的有效单位入围,服务期限为2年时间。每一年采购劳保用品消费金额约50万左右。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其他资格条件: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01月11日每天09:30-11:30、13:30-16:3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1幢705室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报名费需现场现金支付
招标文件售价:本次招标收取标书工本费500元/本
其他有关事项: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近六个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01月15日上午0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5日上午0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1幢705评标一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其他有关事项:投标文件的投递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01月15日上午09:30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1栋705评标一室
其他有关事项: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八、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
收款单位: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南京银行黄山路支行
账 号:0165280000000518
交纳时间:2019年01月11日下午17:00(该时间为保证金到达我司指定账户时间,超过该时间未到账,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
其他有关事项:投标人投标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采购方:东部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东路293号
联系人:钱宸 联系电话:025-80867044
(二)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产业园1栋705室
项目负责人:朱传好 联系电话:15052506905
辅助负责人:李工 联系电话:025-83370296
项目负责人邮箱:454707069@qq.com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无
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