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中医医院的委托,就其所需的项目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采购(采购编号:SZWK2018-G-181号),该项目于2018年11月30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的内容作如下澄清:
一、采购评分标准第一标段中:
4、业绩案例比较(7分):
(1)投标人具有合同金额≥45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项目合同、验收证明材料和用户通过五级或五级以上评价的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完全满足得3分。
(2)投标人具有医院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经验,以提供的项目合同复印件为准(需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提供1家得1分,最多得4分。
修改为:
4、业绩案例比较(6分):
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的建设经验,须提供项目的完整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包含五级电子病历或以上的建设内容。每提供1份合同复印件得2分,最高得6分。
(六)其他优惠措施(2分):提供招标文件要求范围以外的具体优惠措施。
修改为:
(六)其他优惠措施(3分):提供采购文件要求范围以外的具体优惠措施。
二、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上述内容如与原采购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璐佳 李晶晶。
联系电话:0512-69165615 传真:0512-65153553。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邮编:215005
2、采购人:苏州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徐洪 联系电话:0512-67872604
地址:苏州市杨素路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