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立医院(北区)委托,对其PACS系统升级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SZWK2018-G-175号
2、采购项目名称:PACS系统升级
3、采购预算:2130000元
4、最高限价:2130000元
5、采购需求的简要说明:
5.1本项目软件建设模块包括以下内容:
5.1.1服务器端软件
1)PACS/RIS服务器软件升级(包括PACS/RIS数据库模块、影像管理模块、集成服务模块、Web模块、应用服务模块和医技科PACS模块)
2)PACS/RIS 存储管理
3)诊断任务分发与绩效考评系统
4)全流程质控管理服务系统
5)排队叫号系统(包含8台诊室叫号显示屏、1台分诊台65寸高清电视及相关辅材)
6)科室管理统计服务系统
7)环温控制系统(含4台制冷终端及相关辅材)
8)系统集成环境部署
5.1.2客户端软件
1)预约分诊子系统
2)技师检查子系统
3)影像诊断子系统
5.1.3与临床业务系统交互
1)电子申请单接口升级
2)电子病历接口
3)危机值接口
4)结核上报接口
5)病理数据接口
6)移动端(微信、APP)数据接口
7)体检系统接口
8)区域影像平台接口
5.2本项目包括升级软件对接现有医院的设备
5.3环温控制系统的升级
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日起算,软硬件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12个月。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A、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申领CA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企业基本信息,注册成功后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任意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苏州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输入注册时设置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登录后通过采购项目类别和内容查找拟报名的政府采购项目,插入CA证书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供应商应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
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1)江苏未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统开发商):0512-68617635。
(2)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网点,详见: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的通知[苏财购字〔2016〕23号]。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5、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2月7日
6、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现场解密。已参加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必须携带CA证书至开标现场,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对已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进行报名解密,只有依法报名并现场解密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因此,敬请供应商在投标前预留解密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接收及解密开始时间:2018年12月21日14:00时
(2)投标文件接收及解密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1日14:30时
(3)投标文件接收人: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4)投标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文件必须在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与接收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1日14:30时
2、开标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苏州市立医院(北区)
联系人:柳维生 联系电话:0512-62363511
地址:苏州市广济路242号
2、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邮编:215005
联系人:陈璐佳、李晶晶
联系电话:0512-69165615,0512-65153553 (FAX)
3、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七、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以下网址上发布:
1、江苏政府采购网;
2、苏州政府采购网;
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中标(成交)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请随时关注。
八、公告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