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东莞市第二看守所
二、采购项目编号:441900-201811-0002009001-0011
三、采购项目名称:监管场所医疗服务费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7,360,000.00 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监管场所医疗服务加强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有利于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基本权益,提高公安监管场所的总体医疗卫生水平,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要坚定不移地予以推进。所以经市政府批准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我所由医院派驻医生、医技人员和护士为在押人员进行医疗服务。其内容包括: 1、日常工作:包括在押人员出入所体检、日常巡诊治疗、二十四小时值班医疗服务、新入所人员一周伤病情跟踪、重点病号和被处罚人员医疗跟踪、病号排查、送院人员和送投劳人员医疗保障等工作; 2、负责在家属办理会见、律师会见、处置善后等在看守所内的人员突发疾病时的紧急处理; 3、完成公安部或者省厅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需要完成的其他医疗工作; 4、负责上级机关要求看守所派医务人员参加的保健、出诊等任务。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应东莞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8年9月14日回复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关于我市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和专家论证,东莞市大岭山医院为该项目的唯一供应单位。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下列第 (1) 种情形,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东莞市大岭山医院 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上场路2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家1:姓名_沈玉洁_____工作单位_广东医科大学 _职称_教授_____
专家2:姓名_左伟_______工作单位_广东医科大学___职称_副教授__
专家3:姓名_陈润芳__工作单位_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___职称_主治医师__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根据东莞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8年9月14日回复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关于我市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本项目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政策性,为保证项目能够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议东莞市第二看守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1 月 26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3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张雪梅 | 联系电话:0769-28330647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子进 | 联系电话:0769-88983120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 |
| 联系人:张小姐 | 联系电话:0769-28330667 |
| 传真:0769-28330667 | 邮编:523000 |
| (三)采购人:东莞市第二看守所 | 地址:东莞市东城莞长路牛山路段 |
| 联系人:陈子进 | 联系电话:0769-88983120 |
| 传真:0769-88983120 | 邮编:523000 |
| (四)财政部门:东莞市财政局 | 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12楼 |
| 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管科 | 联系电话:0769-22831131 |
发布人: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