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一、询价条件:
南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招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采购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南阳市中心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就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南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NYZXYY[2018]XJ015
2.3、采购内容:
设备名称及数量 |
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元) |
呼吸机1台 |
详见询价文件 |
70000元/台 |
除颤监护仪1台 |
详见询价文件 |
55000元/台 |
十二道自动分析心电图机1台 |
详见询价文件 |
55000元/台 |
2.4、安全要求及技术标准:符合医疗器械产品国家和行业标准;
2.5、质量及验收标准:质量要求:合格;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验收;
2.6、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期: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到位;交货地点:南阳市中心医院指定地点;
2.7、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一年;售后服务要求:出现所需售后服务事项,中标人需做到1小时内给用户答复,8小时内到达现场,12小时内处理好故障;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4、投标人必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本项开标时若不能提供原件,可以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5、经营企业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或合法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产品彩页或彩页复印件;(国产设备不需要提供厂家授权)
3.6、经营企业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本项开标时若不能提供原件,可以提供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7、经营企业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
3.8、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9、投标人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提供的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10、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11、本次询价实行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见询价文件。
四、报名须知:
4.1、报名及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于2018年11月22日—2018年11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下同)。
4.2、报名及询价文件发售地点: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阳市独山大道与两相路交叉口向东500米路北瑞金商务8楼)。
4.3、报名携带资料:
报名时须由本单位正式员工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查,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套,需装订成册,否则拒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2)询价公告“三、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料。
4.4、询价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及询价时间及地点: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下午15:00整;
5.2、报价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阳市独山大道与两相路交叉口向东500米路北瑞金商务8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阳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皇甫先生/孙女士
联系电话:13937798970/13663995395
地址:南阳市工农路312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377-63156868
地址:南阳市两相路瑞金商务8楼
南阳市中心医院
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