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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慢性呼吸疾病分级诊疗辅助决策系统及实施项目

   日期:2018-11-21     浏览:226    
核心提示:启东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启东市疾病预

启东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物联网慢性呼吸疾病分级诊疗辅助决策系统及实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电话:13625225151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俞女士

地    址:启东市江海中路579号建都大厦2号楼

联系方法:13912878261

二、采购项目的编号、名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项目编号:Z320681180333(ZB093)

项目名称:物联网慢性呼吸疾病分级诊疗辅助决策系统及实施项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226.48万元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中第六点。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法定基本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定特定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备医疗器械研发、生产资质的生产商或其授权经销商;

3.生产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二类及以上6821医用电子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4.经销商具有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项目实施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自本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招标文件附于本招标公告后,与本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上网,投标人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网址: http://ggzyjy.ntzw.gov.cn/)。

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提供。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18年1211上午8:30-9: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11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8年1211上午9: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市牡丹江中路1458号,银洲国际金融中心5号二楼)。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陆主任

联系电话:13625225151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

 

 

 

 

 

 

 

 

 

 

 

 

 

 

 

 

附:招标文件

 

启东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

第二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三部分、合同格式。

 

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正文

一、投标邀请: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物联网慢性呼吸疾病分级诊疗辅助决策系统及实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须知:

(一)请投标人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成为南通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注册南通市采购会员,需要做如下工作:

打开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页面左侧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陆→免费注册(用户类型:供应商)。

(二)招标文件的阅读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必须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的七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采购人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tzw.gov.cn/)予以发布。

2.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3.若采购人认为需要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tzw.gov.cn/)予以发布。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提交

1.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4份副本。

2.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交;采购人不接收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分三包密封,一包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一包商务技术标、一包价格标(每包内含相应文件正副本);投标人必须将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分开封装。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如:“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

6.所有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7.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8. 投标人在投标时还需提供投标文件证明材料原件(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所涉及的证明材料的原件),请将证明材料原件放在一个档案袋里,并在档案袋上标明:投标人名称,原件清单目录,证明材料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五)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

2.投标文件如有修改、行间内插字和增删,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

3、投标文件均需打印并装订成册,签字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投标人应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的投标地点,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如收到的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不含三个),项目废标,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3.采购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七)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人必须将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并密封后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予以接收,但不退换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投标承诺书(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附件二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亲自参加投标均需提供本项材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时,身份证原件备查);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附件三格式填写);

5. 具备医疗器械研发、生产资质的生产商或其授权经销商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

6.生产商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二类及以上6821医用电子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原件备查);

7.经销商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备查)、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二类及以上6821医用电子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注意: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要求原件备查的材料必须携带原件,原件存放在投标文件证明材料原件包中备查;如原件未携带或原件与复印件内容不一致,将被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 

四、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一)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文件由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组成(另须提供原件包备查)。

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详见本标书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中 第三条“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要求。

2.商务技术标

根据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中第十点“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中商务技术标评分标准依次提供相应材料,同时必须包含:

(1)技术方案;

(2)企业实力与信誉

(3)质保 、售后承诺书(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附件四格式填写);

(4)设备样品(用于现场演示其功能)。

3.价格标

投标报价表(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附件五格式填写);

(二)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招标文件约定的所有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备及其相关附件、授权、软件资源使用、货物运输、安装、调试、使用培训、税金、质保、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请各投标人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如运输、送货等各种费用)。合同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波动和各种风险因素的发生而变动。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4.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5.投标报价中的计价一律采用人民币。若投标总价与单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大写与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密封在响应文件密封袋内)。

2.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地点:规定的投标时间内交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工作人员处。

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5000元。

4.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其他形式一律不予接收)。银行汇票必须载明:收款人:启东市财政局;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账号:520958228569;用途:投标保证金;汇款人为:投标人名称(非个人姓名或其它单位名称)

●各银行通用条款:

(1)收款人为:“启东市财政局”;

(2)银行汇票上,出票金额必须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3)银行汇票上,“申请人”“出票行”“账号”“密押”均不得空缺或错误;

(4)加盖对应的银行汇票专用章,以及银行经办人私章,缺一不可。

●各银行的特殊条款:

(1)华东三省一市汇票——加盖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专用章,以及银行经办人私章,缺一不可。

(2)全国银行汇票(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江苏银行、农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南京银行汇票)——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

备注:农业银行开具的全国银行汇票上“密押”不作要求。

(3)其他全国银行汇票(如兴业银行、杭州银行汇票等)——⑴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⑵汇票上需有“请向城商行或工行申请结算”或“请划付当地城商行或工行”等字样。 

●注意:

(1)所有银行汇票的有效期不少于15天(有效期的起算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人办理好汇票后,请按照上述要求仔细进行核对。上述条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3)凡汇票均不要开“不可转让的汇票”、“不得转让的汇票”、“不得跨地区转让的汇票”,否则采购人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6. 被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如中标无异议,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法定规定时间内退还(不计息)。

(四)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投标人所交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2.投标人用虚假资料获得中标资格,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3.投标人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中标候选人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采购项目财政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贰拾陆万肆仟捌佰元整(¥2264800元)。

六、采购项目的规格、数量及详细技术要求

(一)采购项目规格及数量

序号

系统( 设备、耗材)名称

功能内容

数量

1

物联网慢性呼吸疾病分级诊疗辅助决策系统

用于呼吸疾病数据中心及基层医呼吸医联体分级诊疗的平台建设,呼吸疾病临床辅助诊断,医院双向转诊

1套

2

便携式肺功能检测工作站

设备主要用于慢性呼吸疾病筛查诊断,数据与分级诊疗决策系统实时联动,(便携式肺功能检测仪、笔记本电脑、打印机、身份信息读卡器)

26套

3

居家呼吸耐力康复训练设备

居家呼吸康复训练及追踪随访管理

26台

4

慢性呼吸疾病分级诊疗项目实施耗材

一次性过滤咬嘴

7000只

防交叉感染呼吸传感连接件

1500个

 

(二)采购项目详细技术要求

I、物联网慢性呼吸疾病分级诊疗辅助决策系统

通过终端便携式肺功能检测设备进行目标群体肺通气功能检查及数据采集,建设呼吸疾病大数据中心及基层医院呼吸医联体分级诊疗的平台,系统功能需要满足对呼吸医联体单位进行数据统计分析管理,上下级医院分级转诊、临床疾病辅助诊断,智能疾病预警、患者居家康复远程追踪管理、用药决策推荐、数据管理分析,患者呼吸档案建立管理等功能;

技术参数

1、系统前端呈现方式:可支持服务前端以web方式呈现,采用https 安全加密协议,保证信息安全,并支持电脑端/pad端的展现;

2、能够实现上下级医院数据同频云端传输,能够满足各单位医疗机构呼吸医联体数据分中心建设及数据管理;

3、具备临床疾病辅助功能,可智能评定COPD疾病类型及分类,并自动分类ABCD高危人群;

4、具备筛查质控标准分析,可自动判定用户检测过程质控记录分析并进行等级分类;

5、可实现远程康复数据追踪管理,医生可远程进行诊断,并自动对康复情况统计分析管理;

6、具备用药决策推荐参考,针对高危人群自动分类并提供临床用药参考方案;

7、可进行上下级数据统计分析:以报表图形的方式对数据进行分析整理,统计分析各区筛查数量,转诊率、判读肺功能障碍疾病类型及占百分比,男女年龄段比例等;其中呼吸参数指标需包含(气道指标:PEF255075MMEF,肺通气功能指标:MIP、MEP、FVC、FEV1、FEV3、FEV6、FEV1/FVC、PEF、FIVC、MVV、MVV6、T-MVV、VT-MVV、MV、BF、VC、ERV、图形指标展示需呈现:最大分钟通气、流速/容积环,压力/容积曲线,流速/容积曲线检测等);

8、具备随访问卷模块:问卷评估类型包含三大类别,个人健康状态评估(个人信息及病史、PHQ-9、GAD-7)、慢阻肺评估(CCQmMRCCAT、急性加重次数)哮喘评估(成人儿童ACT评估),并能够对评估风险等级自动判定;

9、具备呼吸历史数据统计:用户检测训练数据可形成历史趋势曲线图表,支持不同类型的报告输出功能,建立用户呼吸健康档案;

10、呼吸疾病用药管理:可对COPD、哮喘病患进行用药记录,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症状描述等)实现病患用药管理记录,便于对患者用药情况进行追踪;

11、具备上下级转诊功能,用户所有检测训练问诊数据可以实现一键转诊数据共享;

12、账户关联授权管理:医生账户可相互授权,授权申请将通过短信的方式通知对方;

13、终端用户数据查看:支持用户使用智能移动设备于微信端实现数据查看管理;

14、用户问诊记录功能:可结合用户当前就诊情况进行问诊记录,便于用户就诊管理。

15、预警机制:对呼吸疾病患者居家康复数据及用药状况智能分析,设立预警机制,实时短信及微信提醒;

16、康复管理:与居家使用的呼吸耐力训练设备联动,接收康复检测数据,对患者康复进度及数据进行智能管理,给医生对患者指导提供依据,适时调整康复训练方案及指导;

17、系统能对接上海市呼吸病研究所数据库,并实现分级转诊;

18. 提供在线持续的更新升级;

19.系统基于B/S 结构的设计,可使用户轻松实现单点维护、全面升级。 20.具有完备的软硬件监控功能;

21.可弹性伸缩,对于访问高峰期,能够根据实际负载量,动态应对; 22.最高可用性,保证系统7*24小时可用;

23. 服务器配置方案:ECS服务器配置:CPU双核、4G内存、宽带2Mbps,CentOS操作系统,MySQL 数据库;开发语言:PHP,SSD云盘存储,利用PHP 面向对象的模块化结构和风格进行开发。

II、便携式肺功能检测仪

可用于医院及基层肺通气功能检查,所有终端数据可同频上传至物联网慢性呼吸疾病分级诊疗辅助决策系统,同时与上海市呼吸病研究所数据库对接,实现数据共享。

技术参数

1.具备国家二类医疗注册资质,注册名称:便携式肺功能检测仪,可适用于医院及基层卫生机构肺通气功能测定;

2.具备肺通气功能检测、流速容积V-V曲线、最大分钟通气量、慢通气检测、支气管舒张验;

3.测量参数需包含气道指标:PEF255075MMEF,肺通气功能指标:MIP、MEP、FVC、FEV1、FEV3、FEV6、FEV1/FVC、PEF、FIVC、MVV、MVV6、T-MVV、VT-MVV、MV、BF、VC、ERV、BMI指数、肺活量体重指数

4.具备定标校验功能,可实现1-3升定标桶定标选择,及三速定标方法,所有定标报告可打印查询;

5.传感器要求为压差式流速传感器;

6.质量控制需具备质控结果自动评定分析,可辅助临床诊断;

7.质控播报:语音智能质控,含操作使用方法,检测吐气时间、检测质控结论等;

8.具备多曲线图形展示:需包含最大分钟通气、流速/容积环,压力/容积曲线,流速/容积曲线检测等;

9.所有数据检测可根据周月季形成历史趋势图表及相应的简报。

10.专机一次性细菌过滤器及接触配件泡消,杜绝交差感染风险

11.对接身份证读卡设备高效识别用户信息录入,可用户注册联机,实现用户智能手机微信端实时查看;

12.设备可对接网络打印机,所有数据可实现自动记录并打印

13.工作站能够汇集医院各科室便携式肺功能仪数据,并统计分析,可打印不同科室检测报告及分析报告,安装客户端软件,可实现内部转诊

14.多账号管理:医生、患者多账号切换;

15.远程管理:医生可通过慢性呼吸疾病辅助决策系统对肺功能检测仪账号下的患者情况统计、分析,报告打印,检测设备数据可实时上传至云端辅助决策系统,也可将云端医生账号下患者数据同步下载至设备端。

16.训练模块:阻力式吸气训练/呼气训练,双重手自动阻力式训练模式,手动训练指标范3cmH2O-200cmH2O;

17.可以通过显示屏提供情景互动训练,可检测呼吸节奏和深度是否达到预定目标

18.后台系统能够调阅统计及追踪患者康复训练历史,并形成训练报告。

III、呼吸耐力训练设备

可用于患者居家康呼吸肌锻炼康复训练,具备肺功能监测,阻力式呼吸康复训练、自我评估、智能疾病预警及社交互动等功能,所有数据可同频物联网慢性呼吸疾病分级诊疗辅助决策系统,医生可根据患者居家康复训练情况,进行远程诊断和康复指导;

技术参数

1.传感器要求为压差式流速传感器

2.具备吸气和呼气训练模块:可分别强化锻炼吸气和呼气肌的强度和耐力;

3.具有智能手机微信小程序康复训练软件,辅助医生远程评估管理;

4.双重定标校验模式:设备自动校验定标归零及三升定标桶定标功能;

5.双重训练模式:手自动阻力式训练模式,训练指标范围3cmH2O-200cmH2O;

6.激励式可量化界面:动画训练界面,患者可清晰评估每次训练成效;

7.语音智能播报:含操作使用方法,检测吐气时间、检测质控结论、语音激励训练等;

8.肺功能检测:具备肺通气功能检测,并实时提供呼吸检查报告,检测指标图像对比;

9.训练及检测参数需包含MIP、MEP、FVC、FEV1、FEV1/FVC、PEF、FIVC,肺年龄,消耗卡路里;

10、具备自我问卷评估需包含三大类别,个人健康状态评估(个人信息及病史、PHQ-9、GAD-7)、慢阻肺评估(CCQmMRCCAT、急性加重次数)哮喘评估(成人儿童ACT评估)评估风险等级自动判定,助于用户了解自身健康状况;

11.可开放扩展其他慢病数据监测接口,如血糖、血氧、血氧的监测采集指标;

12.社交互动:可以通过显示器为患者提供互动式训练方式,在充分调动患者参与积极性的同时强化目标导向训练,激励患者持续锻炼;

13.医患联系:患者数据实时上传云端慢性呼吸疾病辅助决策系统,医生可通过慢性呼吸疾病辅助决策系统对患者的病情追踪随访,可结合患者使用数据对患者病情远程诊断及实时指导,如运动处方调整建议;

14.预警机制:根据云端辅助决策系统对患者使用数据的智能分析,对患者病情实时智能预警。

(三)其他:投标人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一旦中标不得对软硬件开发提出额外要求,也不得要求增加费用

七、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八、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质量要求

1、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检验、培训、验收,并向采购单位办理移交手续。逾期未移交的,每延迟一周(不满一周的按一周计算),按成交价格的百分之一向采购单位支付违约金。

2、货物、服务提供的地点: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货备送达指定医院,并在指定位置安装牢固,确保正常使用。

3、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设备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原装合格产品(供货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随机资料及相关软件资源)。

4、质保、售后服务要求:

(1)本项目所有货物必须提供三年全免费质保(配件+人工),并负责终身维修;

(2)设备使用期间软件免费升级;

(3)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免费维修,质保期外的维修收费按国家和供应商的相关规定办理。所有设备质保时间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4)成交供应商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提供4小时以内到达现场,及时更换新设备。

(5)成交供应商必须明确作出服务承诺,详细阐述维修、维护内容及服务方式和范围;

(6)如果成交供应商不能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将禁止该单位参加采购人以后的相关招标活动。

5.约定事项:在成交供应商供货安装完毕后,采购单位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招标文件和供应商报价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其有技术要求偏离且未在报价文件中说明的,视为验收不合格。必要时,采购单位可邀请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及检测,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验收或检测发现所供货物不合格,视为验收不合格,中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

九、采购资金的支付时间、方式、条件

1、采购资金的支付时间、方式设备到场后付到场设备价的40%,设备安装完成、调试、运行正常后一个月付至合同价的60%,设备运行良好满六个月后付至合同价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付清。(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注:中标后,成交供应商与启东市人民医院、启东市中医院及11家中心卫生院分别签订合同,并按上述付款方式、条件分别向上述13家供货单位收款。

2、支付条件:成交供应商须在供货时向采购单位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采购货物的授权书,不能提供的将被视为验收不合格。

十、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

(一)评标程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流程:评审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评审商务技术标—评审价格标。

(二)资格审查

1.所有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并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只有资格条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可参加商务技术标评审。

(三)商务技术评标(7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后打分(取平均值作为投标人商务技术标的最后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说明

分值

1

技术方案

(25分)

(1)投标设备技术先进性、可靠性和成熟度

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横向比较打分,优2分;良1分;一般0.5分。

2分

(2)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措施

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横向比较打分,优2分;良1分;一般0.5分。

2分

(3)设备的安装、调试、培训措施

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横向比较打分,优2分;良1分;一般0.5分。

2分

(4)通过现场设备演示,针对投标设备对本项目技术要求的响应性、符合性、适用性等方面进行评审

(1)即时出具医疗级肺功能检测报告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各项指标完整度横向比较0-2分。

3分

(2)慢性呼吸疾病检测、分级及分型、高危人群用药指导等指标完整度横向比较0-2分。

2分

(3)能实现医联体分级诊疗及多中心数据云管理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分

(4)能实现异地远程诊断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5分

(5)能实现诊后康复训练数据的实时监测,实现医生对患者的康复管理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4分

(6)能实现卫生主管部门对设备的质量、日常运行管理、考核管理功能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3分

2

企业实力与信誉

(42分)

(1)具有与本项目相关设备的专利证书,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13分。(提供有效的证书)

13分

(2)具有与本项目相关设备的软件著作权,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4分。(提供有效的证书)

4分

(3)具有与省级及以上呼吸病研究所合作,派驻专业人员的,得2分。

(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或证明)

2分

(4)具有物联网慢性呼吸疾病分级诊疗软硬件实施案例,得10分。(提供合同)

10分

(5)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2分。(提供有效的证书)

2分

(6)投标人获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得2分。(提供有效的证书)

2分

(7)投标人具有管理体系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4分。(提供有效的证书)

4分

(8)便携式肺功能检测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得5分。

5分

3

售后服务(3分)

(1)投标人在江浙沪有售后服务点的,得1分,在启东市有售后服务点的,得2分。(提供投标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其它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2分

(2)售后服务承诺模向比较,0-1分。

1分

备注

上述评分项须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文件中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时须随带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该评分项不予计分。

备注:如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分低于35分,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四)价格标评标(30分)

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26.48万元。

a.有效投标报价的确定: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b.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若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恶意报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五)定标

1、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标、价格标得分之和为其总得分;

2、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推荐前三名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3、若总得分者有相同时,则投标报价较低者排名优先,均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排名顺序。

(六)若中标人毁标或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被查证确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记不良记录一次,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依法重新招标。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七)投标无效情形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或密封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投标报价部分未盖章的;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数额及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人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人属于投标禁止情形的;

7.投标文件除价格标外出现报价的;

8.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9.招标文件明确为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十一、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6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十三、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规定: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在法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

(三)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四)提起质疑的日期;

(五)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十四、其他注意事项

1.在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评标委员会不公布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3.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有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采购人有权中止评标。

4.履约保证金交纳要求: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金额的5%,在供应商供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履约期间不计息)。

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将代理费(中标价×0.8%)交至代理单位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费包含在中标价中。

6.授予合同

⑴中标通知

中标结果将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tzw.gov.cn/)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中标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须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3号窗口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签订合同

①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②本次采购由启东市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采购人进行招标,采购合同由中标后,成交供应商与启东市人民医院、启东市中医院及11家中心卫生院分别签订合同,分别按13家单位的要求时间供货。

③中标人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合同签订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必须将所有合同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备案。

打开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页面左侧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陆→左侧采购业务→采购合同→合同备案

7.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中标人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8.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中标人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第二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投  标  承  诺  书

 

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们已收到你们关于项目编号为Z320681180333(ZB093)的物联网慢性呼吸疾病分级诊疗辅助决策系统及实施项目的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并作如下承诺:

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参与投标。

2.我方的投标文件自开标后60天内有效。

3.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义务。

4.我们愿意提供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5.我们同意你们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6.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同意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7.如被确定为中标人,愿意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无法通过验收,采购人可对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并报相关部门予以处罚;如逾期完成合同任务,采购人可按招标文件予以处理。

8.有关投标事项的函电,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单位: 邮  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地址: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地址:   特授权  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项目编号为Z320681180333(ZB093)的物联网慢性呼吸疾病分级诊疗辅助决策系统及实施项目的投标,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权转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项目编号为Z320681180333(ZB093)的物联网慢性呼吸疾病分级诊疗辅助决策系统及实施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承诺。

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质保 、售后承诺书

 

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姓  名)(职  务)为全权代表,参加项目编号为Z320681180333(ZB093)的物联网慢性呼吸疾病分级诊疗辅助决策系统及实施项目政府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 我方同意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必须提供 年全免费(配件+人工)并负责终身维修;

2. 设备使用期间软件免费升级;

3. 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免费维修,质保期外的维修收费按国家和供应商的相关规定办理。所有设备质保时间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4.售后服务承诺(包括:服务能力和时间的响应等):

5.售后服务机构情况(须详细列述其机构名称、所在地、联系人、电话等):

6.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单位代表:      职务: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

投 标 报 价 表

项目编号:Z320681180333(ZB093)

物联网慢性呼吸疾病分级诊疗辅助决策系统及实施项目

序号

系统( 设备、耗材)名称

功能内容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1

物联网慢性呼吸疾病分级诊疗辅助决策系统

用于呼吸疾病数据中心及基层医呼吸医联体分级诊疗的平台建设,呼吸疾病临床辅助诊断,医院双向转诊

1套

 

 

2

便携式肺功能检测工作站

设备主要用于慢性呼吸疾病筛查诊断,数据与分级诊疗决策系统实时联动,(便携式肺功能检测仪、笔记本电脑、打印机、身份信息读卡器)

26套

 

 

3

居家呼吸耐力康复训练设备

居家呼吸康复训练及追踪随访管理

26台

 

 

4

慢性呼吸疾病分级诊疗项目实施耗材

一次性过滤咬嘴

7000只

 

 

防交叉感染呼吸传感连接件

1500个

 

 

投标总价

人民币大写:元

小写(¥:元)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

年    月   日

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

 

物联网慢性呼吸疾病分级诊疗辅助决策系统及实施项目

合  同  书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按照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物联网慢性呼吸疾病分级诊疗辅助决策系统及实施项目

2、采购项目的规格、数量及详细技术要求

序号

系统( 设备、耗材)名称

功能内容

数量

1

物联网慢性呼吸疾病分级诊疗辅助决策系统

用于呼吸疾病数据中心及基层医呼吸医联体分级诊疗的平台建设,呼吸疾病临床辅助诊断,医院双向转诊

1套

2

便携式肺功能检测工作站

设备主要用于慢性呼吸疾病筛查诊断,数据与分级诊疗决策系统实时联动,(便携式肺功能检测仪、笔记本电脑、打印机、身份信息读卡器)

26套

3

居家呼吸耐力康复训练设备

居家呼吸康复训练及追踪随访管理

26台

4

慢性呼吸疾病分级诊疗项目实施耗材

一次性过滤咬嘴

7000只

防交叉感染呼吸传感连接件

1500个

(一)采购项目规格及数量

(二)采购项目详细技术要求

I、物联网慢性呼吸疾病分级诊疗辅助决策系统

通过终端便携式肺功能检测设备进行目标群体肺通气功能检查及数据采集,建设呼吸疾病大数据中心及基层医院呼吸医联体分级诊疗的平台,系统功能需要满足对呼吸医联体单位进行数据统计分析管理,上下级医院分级转诊、临床疾病辅助诊断,智能疾病预警、患者居家康复远程追踪管理、用药决策推荐、数据管理分析,患者呼吸档案建立管理等功能;

技术参数

(1)系统前端呈现方式:可支持服务前端以web方式呈现,采用https 安全加密协议,保证信息安全,并支持电脑端/pad端的展现;

(2)能够实现上下级医院数据同频云端传输,能够满足各单位医疗机构呼吸医联体数据分中心建设及数据管理;

(3)具备临床疾病辅助功能,可智能评定COPD疾病类型及分类,并自动分类ABCD高危人群;

(4)具备筛查质控标准分析,可自动判定用户检测过程质控记录分析并进行等级分类;

(5)可实现远程康复数据追踪管理,医生可远程进行诊断,并自动对康复情况统计分析管理;

(6)具备用药决策推荐参考,针对高危人群自动分类并提供临床用药参考方案;

(7)可进行上下级数据统计分析:以报表图形的方式对数据进行分析整理,统计分析各区筛查数量,转诊率、判读肺功能障碍疾病类型及占百分比,男女年龄段比例等;其中呼吸参数指标需包含(气道指标:PEF255075MMEF,肺通气功能指标:MIP、MEP、FVC、FEV1、FEV3、FEV6、FEV1/FVC、PEF、FIVC、MVV、MVV6、T-MVV、VT-MVV、MV、BF、VC、ERV、图形指标展示需呈现:最大分钟通气、流速/容积环,压力/容积曲线,流速/容积曲线检测等);

(8)具备随访问卷模块:问卷评估类型包含三大类别,个人健康状态评估(个人信息及病史、PHQ-9、GAD-7)、慢阻肺评估(CCQmMRCCAT、急性加重次数)哮喘评估(成人儿童ACT评估),并能够对评估风险等级自动判定;

(9)具备呼吸历史数据统计:用户检测训练数据可形成历史趋势曲线图表,支持不同类型的报告输出功能,建立用户呼吸健康档案;

(10)呼吸疾病用药管理:可对COPD、哮喘病患进行用药记录,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症状描述等)实现病患用药管理记录,便于对患者用药情况进行追踪;

(11)具备上下级转诊功能,用户所有检测训练问诊数据可以实现一键转诊数据共享;

(12)账户关联授权管理:医生账户可相互授权,授权申请将通过短信的方式通知对方;

(13)终端用户数据查看:支持用户使用智能移动设备于微信端实现数据查看管理;

(14)用户问诊记录功能:可结合用户当前就诊情况进行问诊记录,便于用户就诊管理。

(15)预警机制:对呼吸疾病患者居家康复数据及用药状况智能分析,设立预警机制,实时短信及微信提醒;

(16)康复管理:与居家使用的呼吸耐力训练设备联动,接收康复检测数据,对患者康复进度及数据进行智能管理,给医生对患者指导提供依据,适时调整康复训练方案及指导;

(17)系统能对接上海市呼吸病研究所数据库,并实现分级转诊;

(18)提供在线持续的更新升级;

(19)系统基于B/S 结构的设计,可使用户轻松实现单点维护、全面升级。 (20)具有完备的软硬件监控功能;

(21)可弹性伸缩,对于访问高峰期,能够根据实际负载量,动态应对; (22)最高可用性,保证系统7*24小时可用;

(23)服务器配置方案:ECS服务器配置:CPU双核、4G内存、宽带2Mbps,CentOS操作系统,MySQL 数据库;开发语言:PHP,SSD云盘存储,利用PHP 面向对象的模块化结构和风格进行开发。

II、便携式肺功能检测仪

可用于医院及基层肺通气功能检查,所有终端数据可同频上传至物联网慢性呼吸疾病分级诊疗辅助决策系统,同时与上海市呼吸病研究所数据库对接,实现数据共享。

技术参数

(1)具备国家二类医疗注册资质,注册名称:便携式肺功能检测仪,可适用于医院及基层卫生机构肺通气功能测定;

(2)具备肺通气功能检测、流速容积V-V曲线、最大分钟通气量、慢通气检测、支气管舒张验;

(3)测量参数需包含气道指标:PEF255075MMEF,肺通气功能指标:MIP、MEP、FVC、FEV1、FEV3、FEV6、FEV1/FVC、PEF、FIVC、MVV、MVV6、T-MVV、VT-MVV、MV、BF、VC、ERV、BMI指数、肺活量体重指数

(4)具备定标校验功能,可实现1-3升定标桶定标选择,及三速定标方法,所有定标报告可打印查询;

(5)传感器要求为压差式流速传感器;

(6)质量控制需具备质控结果自动评定分析,可辅助临床诊断;

(7)质控播报:语音智能质控,含操作使用方法,检测吐气时间、检测质控结论等;

(8)具备多曲线图形展示:需包含最大分钟通气、流速/容积环,压力/容积曲线,流速/容积曲线检测等;

(9)所有数据检测可根据周月季形成历史趋势图表及相应的简报。

(10)专机一次性细菌过滤器及接触配件泡消,杜绝交差感染风险

(11)对接身份证读卡设备高效识别用户信息录入,可用户注册联机,实现用户智能手机微信端实时查看;

(12)设备可对接网络打印机,所有数据可实现自动记录并打印

(13)工作站能够汇集医院各科室便携式肺功能仪数据,并统计分析,可打印不同科室检测报告及分析报告,安装客户端软件,可实现内部转诊

(14)多账号管理:医生、患者多账号切换;

15)远程管理:医生可通过慢性呼吸疾病辅助决策系统对肺功能检测仪账号下的患者情况统计、分析,报告打印,检测设备数据可实时上传至云端辅助决策系统,也可将云端医生账号下患者数据同步下载至设备端。

(16)训练模块:阻力式吸气训练/呼气训练,双重手自动阻力式训练模式,手动训练指标范3cmH2O-200cmH2O;

(17)可以通过显示屏提供情景互动训练,可检测呼吸节奏和深度是否达到预定目标

(18)后台系统能够调阅统计及追踪患者康复训练历史,并形成训练报告。

III、呼吸耐力训练设备

可用于患者居家康呼吸肌锻炼康复训练,具备肺功能监测,阻力式呼吸康复训练、自我评估、智能疾病预警及社交互动等功能,所有数据可同频物联网慢性呼吸疾病分级诊疗辅助决策系统,医生可根据患者居家康复训练情况,进行远程诊断和康复指导;

技术参数

(1)传感器要求为压差式流速传感器

(2)具备吸气和呼气训练模块:可分别强化锻炼吸气和呼气肌的强度和耐力;

(3)具有智能手机微信小程序康复训练软件,辅助医生远程评估管理;

(4)双重定标校验模式:设备自动校验定标归零及三升定标桶定标功能;

(5)双重训练模式:手自动阻力式训练模式,训练指标范围3cmH2O-200cmH2O;

(6)激励式可量化界面:动画训练界面,患者可清晰评估每次训练成效;

(7)语音智能播报:含操作使用方法,检测吐气时间、检测质控结论、语音激励训练等;

(8)肺功能检测:具备肺通气功能检测,并实时提供呼吸检查报告,检测指标图像对比;

(9)训练及检测参数需包含MIP、MEP、FVC、FEV1、FEV1/FVC、PEF、FIVC,肺年龄,消耗卡路里;

(10)具备自我问卷评估需包含三大类别,个人健康状态评估(个人信息及病史、PHQ-9、GAD-7)、慢阻肺评估(CCQmMRCCAT、急性加重次数)哮喘评估(成人儿童ACT评估)评估风险等级自动判定,助于用户了解自身健康状况;

(11)可开放扩展其他慢病数据监测接口,如血糖、血氧、血氧的监测采集指标;

(12)社交互动:可以通过显示器为患者提供互动式训练方式,在充分调动患者参与积极性的同时强化目标导向训练,激励患者持续锻炼;

(13)医患联系:患者数据实时上传云端慢性呼吸疾病辅助决策系统,医生可通过慢性呼吸疾病辅助决策系统对患者的病情追踪随访,可结合患者使用数据对患者病情远程诊断及实时指导,如运动处方调整建议;

(14)预警机制:根据云端辅助决策系统对患者使用数据的智能分析,对患者病情实时智能预警。

3、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检验、培训、验收,并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逾期未移交的,每延迟一周(不满一周的按一周计算),按成交价格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货物、服务提供的地点:乙方应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将货物送达指定医院,并在指定位置安装牢固,确保正常使用。

5、质量要求:乙方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原装合格产品(供货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随机资料及相关软件资源)。

6、质保、售后服务要求:

(1)本项目所有货物必须提供三年全免费质保(配件+人工)并负责终身维修;

(2)设备使用期间软件免费升级;

(3)质保期内乙方应免费维修,质保期外的维修收费按国家和供应商的相关规定办理。所有设备质保时间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4)乙方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提供4小时以内到达现场,及时更换新设备。

(5)乙方必须明确作出服务承诺,详细阐述维修、维护内容及服务方式和范围;

(6)如果乙方不能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将禁止该单位参加甲方以后的相关招标活动。

7、约定事项:在乙方供货安装完毕后,甲方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招标文件和乙方报价文件对乙方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有参数偏离且未在报价文件中说明的,视为验收不合格。必要时,甲方可邀请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对乙方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及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如验收或检测发现所供货物不合格,视为验收不合格,中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小写),     (大写)。

本合同服务期限内合同总价款不变。(有另行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中标人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

(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质量要求

乙方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原装合格产品(供货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随机资料及相关软件资源)。

第六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通过银行转账向乙方付款。

2、具体付款方式:设备到场后付到场设备价的40%,设备安装完成、调试、运行正常后一个月付至合同价的60%,设备运行良好满六个月后付至合同价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付清。(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乙方须在供货时向甲方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采购货物的授权书,不能提供的将被视为验收不合格。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交纳要求: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金额的5%,在乙方供货、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由甲方返还(履约期间不计息)。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2、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的进展进行监督和检查;但甲方并不因行使该等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而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3、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

4、甲方应为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费用。

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

3、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采用转包、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中止或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逾期完成工作和提交成果的,除不可抗力外,每逾期1日,甲方有权按照合同金额的0.1%作为违约金,在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相应金额;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中止或终止合同,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项目违约,没收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扣除合同最高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3.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作风不实、工作效率低下、调查成果质量差等原因,影响调查工作的,甲方有权酌情处置。性质严重的,将被列为不诚信单位并上报市、省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及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等及时通知另一方。同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义务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因未尽本义务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其承担。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

(4)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除上述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鉴证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执两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4、约定事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标的物的质量发生争议时,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结果为准。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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