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受 阳西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 医用救护车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721-201811-4407260015-0035
二、采购项目名称:医用救护车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96,000
四、采购数量:1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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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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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医用救护车及配套设备 |
1批 |
投标人须以子包为单位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所提供救护车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公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目录内的产品;如所投车载医疗设备纳入医疗器械管理,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为了保证用户所采购的“救护车的车载医疗设备”拥有完善的售后维修、保修服务,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主要医疗设备(除颤仪,呼吸机、心电图机、监护仪)生产厂家或省级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的证明书;同时提供医疗设备的注册证和认可文件。
5、响应招标的车辆必须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发改委)的“汽车产品公告目录”中的“救护车”车型,投标人交车时需提供详细数据;车辆必须达到国5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环保要求且能够正常在本市上牌及办理年审手续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备查)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11月20日 至 2018年11月26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3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2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2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1 月 20 日 至 2018 年 11 月 2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梁小姐,陈小姐 | 联系电话:020-32315516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张德云 | 联系电话:0662-5883361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侨林街47号3001 |
| 联系人:唐炜鑫 | 联系电话:020-32315510 |
| 传真:020-32315588 | 邮编:510610 |
| (三)采购人:阳西县人民医院 | 地址:阳西县人民大道151号 |
| 联系人:黄尚江 | 联系电话:0662-5883361 |
| 传真:0662-5881771 | 邮编:5298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