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二、采购项目编号:CLPSPF0118GZ22ZC38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7000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中国保监会《关于推动医疗责任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卫生厅、广东保监局《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广东省卫生厅《进一步做好医疗责任保险投保工作的通知》,为了更好地解决医疗纠纷,现拟定一家单位负责为采购人单位提供医疗责任保险项目服务。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市场供应情况: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要求由保险公司独立承保,并能与人民调解机制建立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不接受联合体承保方式。经市场调研,在广州市内能独立承保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仅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2.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3、305号首层西面、2、6、7、8、14、22层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 工作单位: / 职称: /
意见: /
2.专家2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意见: /
3.专家3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意见: /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1 月 21 日 至 2018 年 11 月 27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小姐 | 联系电话:020-87651688-150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汪先生 | 联系电话:020-81048782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
联系人:梁群燕 | 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
传真:020-87651698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人: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1号 |
联系人:汪先生 | 联系电话:020-81048782 |
传真:020-81048782 | 邮编:510000 |
(四)财政部门:广州市财政局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020-38923575 |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