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于2018年11月15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DR机采购项目(441827-201811-060001-0016)(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实际情况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原招标文件之“五、评分细则附表”之“技术部分”之“根据投标人对非标示“▲”符号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每负偏离一项的,扣1分。最高扣至该项得0分。”变更为“根据投标人对非标示“▲”符号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每负偏离一项的,扣1分。最高扣至该项得0分。”
2、原招标文件之“五、评分细则附表”之“技术部分”增加“根据设备操作的先进性(实现设备和医院HIS、LIS、PACS、EMR、ECG等系统集成)进行评分。提供集成镜面截图及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得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3、原招标文件之“五、评分细则附表”之“商务部分”之“根据投标人售后维护服务机构进行评分。【投标人自有办公场所则提供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委托售后服务点则提供委托协议与服务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百度地图截图)为评审依据】”变更为“根据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售后维护服务机构进行评分。【自有办公场所则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售后服务点则提供委托协议与服务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百度地图截图)为评审依据】”
4、原招标文件之“五、评分细则附表”之“商务部分”之“根据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止的同类项目业绩进行评分(有效业绩的日期认定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该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签约日期、双方盖章)和验收报告的复印件为评审依据】”变更为“根据所投产品制造商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止的同类项目业绩进行评分(有效业绩的日期认定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该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签约日期、双方盖章)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为评审依据】”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6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万小姐 | 联系电话:0763-3669428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先生 | 联系电话:0763-5827509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清远市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24层办公室04号 |
| 联系人:万思程 | 联系电话:0763-3669428 |
| 传真:0763-3867731 | 邮编:511518 |
| (三)采购人: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地址:太和镇府前路3号 |
| 联系人:唐川杰 | 联系电话:0763-5827509 |
| 传真:0763-5827509 | 邮编:511800 |
特此公告。
发布人:清远市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