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设备维护和保养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ZJAZBC2016023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设备维护和保养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及要求:本项目分为两个包,其中01包直线加速器维护保养,预算金额:109.00万元人民币;02包消化内窥镜维护保养,预算金额75.784万元人民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个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是应对包组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且投标人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投标人具有本项目采购内容经营范围,在经营范围内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对本采购内容进行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9月21日至2016年9月27日(办公时间内:上午8:30~12:00和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江北东江二路3号富力丽港国际中心B座906房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参加本项目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到报名现场核查,缺一不可: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报名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和法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4、投标人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开具告知函需向检察机关提供书面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详情请咨询相关检察机关。)
5、投标人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0月11日9时30分-2016年10月11日10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江北东江二路3号富力丽港国际中心B座906房。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1日10时00分。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0月11日10时00分。
十一、开评标地点:惠州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江北东江二路3号富力丽港国际中心B座906房。
十二、本招标文件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9月21日至2016年9月27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鹅岭北路41号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752-2288268
(二)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江北东江二路3号富力丽港国际中心B座906房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0752-2805918
附件:公开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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