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8 年09月27 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大容量冷冻离心机,低温冰箱、大容量血液保存箱、血液保存箱、便携式热合机、药品保存箱、血小板专用保存箱,医用冷藏箱、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全自动试管开盖机、气相色谱仪,便携式热合机、离心机、热合机、半自动生化仪(440113-201808-114840-0005,440113-201808-114840-0004,440113-201808-114840-0006,440113-201808-114840-0007)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因子包一有供应商提出质疑,根据财政部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10月16日下午15:00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处理该质疑并对子包一评审结果进行修正原因,经广州市番禺区中心血站确认,现对大容量冷冻离心机,低温冰箱、大容量血液保存箱、血液保存箱、便携式热合机、药品保存箱、血小板专用保存箱,医用冷藏箱、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全自动试管开盖机、气相色谱仪,便携式热合机、离心机、热合机、半自动生化仪(440113-201808-114840-0005,440113-201808-114840-0004,440113-201808-114840-0006,440113-201808-114840-0007)中标、成交结果调整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3-201808-114840-0005,440113-201808-114840-0004,440113-201808-114840-0006,440113-201808-114840-0007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容量冷冻离心机,低温冰箱、大容量血液保存箱、血液保存箱、便携式热合机、药品保存箱、血小板专用保存箱,医用冷藏箱、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全自动试管开盖机、气相色谱仪,便携式热合机、离心机、热合机、半自动生化仪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67,0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 深圳赛诺森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梅智松 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南昌社区宝源路与固戍二路交汇处泳辉商务大厦三楼309(子包二)
2: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州市乐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谢林 地址 广州市大石街御峰二街5号1栋(1栋)818房(子包三)
3:中标供应商名称 深圳赛诺森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梅智松 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南昌社区宝源路与固戍二路交汇处泳辉商务大厦三楼309(子包四)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子包二:低温冰箱、大容量血液保存箱、血液保存箱、便携式热合机、药品保存箱、血小板专用保存箱 |
松下健康 MDF-U5412N、松下健康 MBR-1405GR等 |
各1台 |
¥317,5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317,500.00 |
子包三:医用冷藏箱、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全自动试管开盖机、气相色谱仪 |
青岛海尔 HYC-310、上海丙林 DHG-9023A-T等 |
各1台 |
¥159,3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159,300.00 |
子包四:便携式热合机、离心机、热合机、半自动生化仪 |
韩国森通 SE700S、山东百欧 TDL-320等 |
1批 |
¥275,5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275,500.00 |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由于本项目子包一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子包一招标失败。
七、评审日期:2018-9-25评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曹文苓成员: 赵征、何志荣、顾海峪、莫锦政
八、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九、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章小姐 | 联系电话:020-62313760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潘工 | 联系电话:020-84634242-81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
联系人:刘汝华 | 联系电话:020-62313760 |
传真:020-62313719 | 邮编:510610 |
(三)采购人:广州市番禺区中心血站 |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惠众街25号 |
联系人:潘贵琳 | 联系电话:020-84634242-810 |
传真:020-84633730 | 邮编:511400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发布人: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