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的委托,对 血管内超声成像系统,冠脉旋磨仪(1套)和除颤起搏监护仪(1台),电生理设备(1批),动态心电采集盒,遥测心电监护系统,新生儿亚低温治疗系统,婴儿培养箱,新生儿血流动力学监测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4-201809-100983-0113,440114-201809-100983-0112,440114-201809-100983-0131,440114-201809-100983-0133,440114-201809-100983-0130,440114-201809-100983-0146,440114-201809-100983-0147,440114-201809-100983-0145
二、采购项目名称:血管内超声成像系统,冠脉旋磨仪(1套)和除颤起搏监护仪(1台),电生理设备(1批),动态心电采集盒,遥测心电监护系统,新生儿亚低温治疗系统,婴儿培养箱,新生儿血流动力学监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028,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编号:0724-1801D15N3677
1.项目标的及采购限价: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采购最高限价 |
1 |
血管内超声成像系统 |
1套 |
人民币195万元 |
2 |
冠脉旋磨仪 |
1套 |
人民币45万元 |
除颤起搏监护仪 |
1台 |
人民币11万元 |
|
3 |
心电监护仪 |
12台 |
人民币19.8万元 |
有创血压监护仪 |
3台 |
人民币15万元 |
|
6导联心电图机 |
2台 |
人民币8万元 |
|
12导联心电图机 |
2台 |
人民币10万元 |
|
全自动电子血压计 |
2台 |
人民币5万元 |
|
4 |
动态心电采集盒 |
8台 |
人民币16万元 |
5 |
心电遥测系统 |
1套 |
人民币70万元 |
6 |
新生儿亚低温治疗系统 |
1台 |
人民币10万元 |
7 |
婴儿培养箱 |
10台 |
人民币35万元 |
8 |
新生儿血流动力学监测系统 |
1台 |
人民币58万元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包3“心电监护仪”、包4、包6、包7采购本国产品;包1、包2、包5、包8及包3其余设备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2.交货时间:详见用户需求书。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017年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税收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2018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4.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5.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8.已报名并获取本次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的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请投标人代表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3、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原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
注:1、国内邮购招标文件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采购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2、已报名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注册,否则将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
电话:(8620)37860612
传真:(8620)37860611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号:120905690610808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10月19日 至 2018年11月1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购标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9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1号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9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1号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0 月 19 日 至 2018 年 10 月 2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田 | 联系电话:020-37860513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吴先生 | 联系电话:020-86857438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
联系人:张帆 | 联系电话:020-37860520 |
传真:020-87768283 | 邮编:510080 |
(三)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 |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48号 |
联系人:吴庆文 | 联系电话:020-62935396 |
传真:020-62935224 | 邮编:5108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