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泌阳县人民医院高精密医疗设备电力安全保障系统采购项目(泌政采【2016】058号),合格的投标人内容变更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3页、第3.11项以上第3.4-3.10项证照原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开标日资格审查时必查,没有原件的视为自动弃权,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与投标文件内”。现变更为“以上3.4、3.6、3.8、3.10项证照原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开标日资格审查时必查,没有原件的视为自动弃权,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与投标文件内。3.5、3.7、3.9项投标人是制造商的需提供生产商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商公章,开标日必查,复印件加盖公章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与投标文件内。3.9项具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不作要求。
2.招标控制价变更为69万元。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延期至2016年9月23日下午6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16年10月11日上午10:00,开标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上午10:00。
4.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