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人民医院儿童医院配电及电缆敷设工程变更公告
一、采购单位:禹州市人民医院
二、采购项目:禹州市人民医院儿童医院配电及电缆敷设工程
三、变更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第五项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备电力物资生产销售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变更为“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4、投标人拟派主要专业人员(专业人员应包括:试验、电缆、配电)必须提供由电力行业认证及相关证书”变更为“4、投标人拟派主要专业人员(专业人员应包括:试验、电缆、机电或电力)必须提供由电力行业认证及相关证书”。
2、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变更为:
2018年09月28日~ 2018年10月11日
(上午 8:00—11:30 下午 15:00—18:00,法定公、假日除外)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谈判开始时间均变更为:2018年10月15日09时00分。
2018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