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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湛江市基本医疗住院分值付费与跨省异地结算(医院前台)系统建设方案竞争性谈判

   日期:2018-09-27     浏览:107    
核心提示: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受 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的委托,拟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受 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的委托,拟对 湛江市基本医疗住院分值付费与跨省异地结算(医院前台)系统建设方案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800-201807-12005-0014

二、采购项目名称:湛江市基本医疗住院分值付费与跨省异地结算(医院前台)系统建设方案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8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项目名称: 湛江市基本医疗住院分值付费与跨省异地结算(医院前台)系统建设项目。

二、预算总价: 1380000元

三、项目概述:(一)项目建设背景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4〕93号)、《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和《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7〕355号)等文件精神,对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接口规范和地方系统改造要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61号)的对接设计规范,新增及改造相关业务模块,完成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接口,从而实现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

2017年11月,《关于全面开展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7]3457号)明确提出,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要求,各市要全面开展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到2017年底各市实现按病种分值付费的病种数不少于1000个,有条件的市可进一步扩大病种范围。

2018年2月,湛江市人社局出台了《湛江市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按病种分值结算实施办法(试行)》,就我市医疗费用按病种分值结算工作提出进一步指导意见,要求我市落实按病种分值付费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结算方案,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支付制度,合理控制住院医疗费用,切实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医疗权益。

(二)业务系统现状

湛江市社会保险管理与服务系统涵盖了社保业务、医疗实时结算、居民医保业务、医保审核、统计分析、公共服务平台、大屏全险种监控、实名制身份认证等多个系统,应用了网络与通讯、数据库、分布式管理等技术,实现了各险种业务的统一管理;实现了社保部门与地税、银行、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单位之间的实时联网,提高并强化了服务功能。

湛江社保信息系统现有的核心硬件平台如下:

架构模式:采用J2EE的B/S/S三层的架构

主机型号:IBM 570

主机配置:CPU 32*3.5GHz,内存32G

中 间 件:weblogic10.3.5

数 据 库:ORACLE 11g

数据存放方式:全市统一存放。

(三)项目建设目标

1、异地就医结算(医院前台)

针对湛江市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化发展现状,改造医保结算系统,连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实现从社保卡读卡、就医登记、费用核算到清算资金等全部异地就医的业务功能,为参保人创造一个更加便捷高效的就医环境,最终实现惠民、利民、为民的目标。

2、按病种分值付费结算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基本原则,在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基础上,落实按病种分值付费制度,实行“总额控制、病种赋值、分月预付、年度结算”的支付方式。

(四)项目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在2019年01月01日前内完成以上二个项目的需求调研、设计、编码、测试、实施与上线工作。

(五)项目建设内容

1、异地就医结算(医院前台)

经过深入分析社保卡接口规范、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建设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医院前台)要求、现有湛江市信息系统功能,本项目涉及的建设改造范围包括新增跨省外来人员就医入院登记、跨省外来人员就医出院结算、异地外来人员就医取消结算、异地外来人员就医出院小结、异地外来人员就医病案首页、异地外来人员就医信息查询等功能和改造原系统月度结算功能。

2、按病种分值付费结算

按照政策要求,新增分值付费相关功能,并对原有结算方式进行适应性改造,进一步落实按病种分值付费制度。涉及功能包括分值病种库管理、医疗机构分值等级库系统维护、病案首页的录入与修改、病种分值月度核算、病种分值核算预付、病种分值核算支付、病种分值核算失败重新支付、病种分值核算年终清算、原月度结算系统改造、与医院联调实施等内容。

四、项目需求

(一)异地就医结算(医院前台)需求

跨省外来人员在本地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按《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系统地方系统改造要点.docx》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系统接口规范(住院类)V1.0.docx》等相关跨省异地联网结算流程标准,进行入院登记结算等相关操作,确保外来参保人员就医能实时报销。

 

六、供应商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本项目领取采购文件截止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已登记报名并领取了采购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 年09 月27 日 至 2018 年 10 月 9 日 期间(上午0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商务大厦4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10 月16 日09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商务大厦4楼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8 年10 月16 日09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东省湛江市商务大厦4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9 月 27 日 至 2018 年 09 月 29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9-335981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林生 联系电话:0759-3619201
(二)采购代理机构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商务大厦4楼
联系人:邓超伟、李江 联系电话:0759-3359813
传真:0759-3359889 邮编:524043
(三)采购人: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31号
联系人:林李湛 联系电话:0759-3619201
传真:0759-3367002 邮编:524043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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