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大埔县人民医院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于2016年9月13日就大埔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QY16DBHG08002)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大埔县人民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埔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GDQY16DBHG08002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包括内容、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等)
1、采购内容:医疗设备;
2、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
六、招标公告日期及媒体:采购代理机构于2016年8月23日在公开的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梅州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了招标公告。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6年9月13日
2、评审地点: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1楼(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黄国杰
4、评审委员会其他成员:侯舒成、丁后昌、陈文芳、邓远亮
八、评审结果详情如下:
包一:因报名不足有效法定家数,故作废标处理。
包二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项目名称:大埔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Y16DBHG08002 评审日期:2016年9月13日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是否通过初步审查 |
技术权重(40%) |
商务权重(30%) |
价格权重(30%) |
综合得分(100分) |
推荐排名 |
1 |
广州瑜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是 |
29.84 |
18.00 |
30.00 |
77.84 |
1 |
2 |
广州井汇贸易有限公司 |
是 |
24.08 |
16.68 |
30.00 |
70.76 |
2 |
3 |
广州市千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23.68 |
16.68 |
29.84 |
70.20 |
3 |
包三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项目名称:大埔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Y16DBHG08002 评审日期:2016年9月13日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是否通过初步审查 |
技术权重(40%) |
商务权重(30%) |
价格权重(30%) |
综合得分(100分) |
推荐排名 |
1 |
南昌思品实业有限公司 |
是 |
30.48 |
20.34 |
30.00 |
80.82 |
1 |
2 |
南昌汉哲贸易有限公司 |
是 |
27.92 |
18.90 |
29.91 |
76.73 |
2 |
3 |
南昌瑞庆贸易有限公司 |
是 |
27.92 |
18.42 |
29.88 |
76.22 |
3 |
包四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项目名称:大埔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Y16DBHG08002 评审日期:2016年9月13日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是否通过初步审查 |
技术权重(40%) |
商务权重(30%) |
价格权重(30%) |
综合得分(100分) |
推荐排名 |
1 |
南昌市茂鼎贸易有限公司 |
是 |
29.92 |
21.12 |
30.00 |
81.04 |
1 |
2 |
梅州市锦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23.84 |
19.50 |
29.89 |
73.23 |
2 |
3 |
广州泽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23.44 |
18.60 |
29.91 |
71.95 |
3 |
九、中标信息:
包二:
1、中标供应商名称:广州瑜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荷景南路23号自编1栋B502房(仅限办公用途)
3、中标供应商法人代表:宁苏忠
4、中标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捌仟元整(¥188,000.00元)
包三:
1、中标供应商名称:南昌思品实业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温圳镇金沙大道28号
3、中标供应商法人代表:周凯
4、中标金额:人民币玖拾捌万伍仟元整(¥985,000.00元)
包四:
1、中标供应商名称:南昌市茂鼎贸易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泉岭乡聂家站337号
3、中标供应商法人代表:万爱国
4、中标金额:人民币柒拾玖万叁仟元整(¥793,000.00元)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大埔县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梅州市大埔县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1楼
项目联系人:汤小姐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753-2223126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3-2323126
此中标公告即为采购结果通知书。如果供应商对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