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立医院(东区)的委托,就其所需的项目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采购(采购编号:SZWK2018-G-122),该项目于2018年8月20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现对采购文件中的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改:
一、原评分标准中的1、服务总体模式与项目管理运作设计方案(5分)
服务总体模式清晰,配套措施周全,运作设计合理,由评委打分,最优的得5分,其次得3分,一般得1分;
现修改为:1、服务总体模式与项目管理运作设计方案(9分)
服务总体模式清晰,配套措施周全,运作设计合理,由评委打分,最优的得9分,其次得6分,一般得3分;
二、原评分标准中(2)岗位管理方案比较(6分)
2.1有各个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得2分;
2.2有对各岗位人员的服务质量监管措施得2分;
现修改为:(2)岗位管理方案比较(8分)
2.1有各个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得3分;
2.2有对各岗位人员的服务质量监管措施得3分;
三、原评分标准中4、人员配置合理性及人员素质比较(15分)
(4)拟派其他岗位服务人员的素质比较(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安员上岗证至少60人,每增加一人得0.2分,最高得4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及单位为其缴纳社保最近三个月的证明复印件(原件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供,原件无需装订入投标书中,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现修改为原评分标准中4、人员配置合理性及人员素质比较(13分)
(4)可承诺确定中标后提供至少60个保安员并具有上岗证,提供承诺书的得2分。
四、原评分标准中(2)医患纠纷处置措施方案及能力保障(12分)
2.2提供控制、处理医患纠纷突发事件的特保服务合同(8分):提供专项处理医院突发事件的特保服务合同及对应的服务意见反馈表,每家医院服务意见反馈表得1分,最高8分(合同及对应反馈表的原件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供,原件无需装订入投标书中,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现修改为:(2)公共场所突发事件方案及能力保障(4分)
2.2提供控制、处理公共场所突发事件的经验证明材料(4分):提供处理突发事件的合同及对应的服务意见反馈表、合同任意2个结算周期的销售发票等资料的复印件,提供合同复印件,每提供1份服务意见反馈表及任意2个结算周期的销售发票复印件得0.5分,最高4分(原件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供,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原件无需装订入投标书中。)
五、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上述内容如与原采购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采购人:苏州市立医院东区
联系人:周顺 联系电话:0512-62364533
地址:苏州市白塔西路16号
2、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邮编:215005
联系人:陈璐佳、李晶晶
联系电话:0512-69165615,0512-65153553 (FA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