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受 佛山市南海区第五人民医院的委托,对 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5-201807-dl0904-0137
二、采购项目名称: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95,000
四、采购数量:1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
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 |
一项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经验收全部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
人民币1,295,000.00元 |
备注:
1、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经政府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可以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监管部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小组。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请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到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1、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6.2、现场现金缴款。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7、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8月23日 至 2018年08月29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新明二路1号一生伴大厦D座4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8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即大沥巴黎春天商业步行街西门往北约100米)。
十、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8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即大沥巴黎春天商业步行街西门往北约100米)。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8 月 23 日 至 2018 年 08 月 2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蔡先生 | 联系电话:0757-83079023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何先生 | 联系电话:0757-81093051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99号,科汇金谷科汇二街7号 |
联系人:周小燕 | 联系电话:020-87562291-8418 |
传真:020-87580675 | 邮编:510663 |
(三)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第五人民医院 |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钟边路63号 |
联系人:黄玉平 | 联系电话:0757-81093051 |
传真:0757-85551476 | 邮编:528231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2日